“从司法视角重新打量税收工作”

2025年04月29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李一园

日前,记者来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员杨芳完成当日陪审工作后对她进行了采访。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的业务骨干,杨芳自2020年起开始担任人民陪审员。

如今,杨芳的工作日历上,除了税收政策宣讲会排期,还标注着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的庭审日程。“这段特殊的‘跨界’经历,让自己从司法视角重新打量税收工作。”杨芳告诉记者。

实质重于形式:发票信息成为关键证明

“我始终记得第一次坐在陪审席上的紧张和局促,但既然成为人民陪审员,就要履行好这份责任,用自身的知识和阅历帮助法官判案。”杨芳告诉记者,每次接到法院陪审通知,她都会提前协调好工作,积极联系书记员进行庭前阅卷,做到心中有数。

2023年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令杨芳印象深刻。在该案件中,被告以未订立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杨芳发现原告未提供交易相关的增值税发票证据,便在庭前主动联系法官,建议调取发票抵扣情况的事实证据。在最终的庭审现场,杨芳深入分析被告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与货物明细、货款金额、开票时间等信息的一致性,指出买方凭发票完成增值税抵扣的行为,可作为交易真实发生的初步证据来推定买方已实际收到货物。再加上微信聊天记录、仓储单等证据的相互佐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该案主审法官王怡评价道:“买卖交易中,发票既是计税凭证,也是交易行为的重要载体。人民陪审员杨芳从税收视角对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为我们厘清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法庭到办税厅:司法实践重塑税宣思维

在一起虚开发票的刑事案件中,涉案企业因轻信税负过高可找发票冲抵的“技巧”而触犯法律红线。“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杨芳表示,这确立了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网上很多所谓的“避税技巧”,实质是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凭证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已突破合法筹划的界限,演变为偷逃税款行为。

在她看来,这些现实案件反映出纳税人法治思维的缺失。杨芳认为,要让纳税人从“被动遵从”转向“主动遵从”,需要构建浸润式的税收治理生态,将税法遵从意识培育深度融入企业日常经营。杨芳试着在日常宣讲中用“说理式”普法架起专业术语与日常认知的桥梁,在争议调解中用“互动式”普法明晰征纳双方权责边界,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逐渐增强法治思维。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杨芳所在的第一税务所开展了“合规助企、税法同行”主题活动,将涉税事项合规指导前移至办税窗口,在办理申报时同步提示合规要点,审核资料时穿插讲解政策依据,让每项涉税业务的办理都成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推动了税法普及与纳税服务深度融合。

开展模拟法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模拟庭审”在奉化区税务局“公职律师实训基地”正式开庭。近年来,涉税争议数量逐年增多,为提升公职律师法律实战经验,奉化区税务局打造“模拟法庭”平台,杨芳根据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庭审经历,围绕证据效力认定、诉讼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将企业股权转让、跨境支付等高发争议纳入“模拟庭审”案例,充实优化庭审剧本。在她的推动下,目前已有50多名税务干部在模拟法庭中体验证据链构建、抗辩策略推演。

“法治建设需要更多专业接口,我既是税务干部又是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让我更清楚税务干部应该从哪些方面提升法治素养。”杨芳表示,要将陪审实践中积累的典型案例转化为税收治理的“活教材”。为此,她开设了“陪审员视角下的执法风险”微课堂,剖析实际案例中反映的税收执法问题。前不久,她以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切入点,就执法人员超期送达的流程瑕疵导致执法决定程序违法问题,以此为例告诫身边的税务干部,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嵌入执法全过程,让每项执法决定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面镜子,照见进步,也照见不足。我们要以案为鉴,不断总结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与温暖。”当被问及5年人民陪审员生涯的最大收获时,杨芳说,“我们守护的,不仅是经济秩序,更是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