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企业隐瞒销售收入、虚假申报逃避纳税案件。涉案企业向下游企业不开票销售水泥产品,并隐匿大量不开票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本案查办过程中,检查人员在企业“无法”提供完整账簿、合同等经营资料,企业人员对检查工作配合度有限的情况下,挖掘与企业人员交流时发现的线索,追踪涉案企业与下游商户的诉讼案件,在法院的协作下,通过核实企业购销业务和真实收入,最终确认了涉案企业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事实,依法追征了税款。
本案的查办,为税务稽查部门调查破获此类涉税违法案件提供了借鉴方法和思路。
关注细节,善于从约谈信息中找寻线索。在涉税案件调查过程中,约谈企业人员是检查人员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获取线索信息的重要工作。企业人员提供的生产经营状态、同行竞争情况、员工流动率高低等信息,可能其中就暗含着对案件查办产生转机的线索。抓住这些信息线索,就有可能迅速打开案件突破口。本案中,检查人员就是在与企业负责人交谈的过程中,获知涉案企业曾与下游企业发生过购销纠纷诉讼这一线索,通过追踪核查,最终取得了确认企业真实收入的一系列证据资料,使案件顺利查结。
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高案件查处效率。本案定案的关键证据:企业对账单、资金往来凭证等均来自法院,这些证据资料有力地助推了案件的查办工作。大量涉税违法案件查办经验显示,税务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督、司法等部门协作,通过凝聚部门合力,有效整合部门技术、信息等资源,可大幅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因此,税务机关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办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优势,在涉税违法风险识别、线索信息推送、协同办案和证据共享等方面,不断深化与公安、商务和银行等部门协作,通过持续提升涉税违法行为查处合力,为案件的快查、速办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