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深入剖析浙江省某市税务局稽查干部林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着力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林某某是基层一线部门的“老稽查”,精通业务,曾经屡获殊荣。林某某甘于“被围猎”,滥用手中的税收执法权,以税谋私、靠税吃税,走上违纪违法“不归路”。据了解,林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先后在三家公司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管理服务对象在涉税案件稽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现金43万元,涉嫌受贿罪。2024年4月,林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身处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导岗位,林某某本该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但他却利用稽查岗位与纳税人直接接触的便利,热衷于与企业老板“交朋友”,利用稽查执法权为他人在涉税案件处理方面提供帮助,临近退休还要“再捞一把”,违规在多家公司兼职会计。追根溯源,既有林某某自身理想信念淡薄、纪法意识缺失、群众意识弱化等原因,也有稽查内控机制失灵、基层单位对临退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缺位等原因。
该案例警示我们,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盯税务稽查这一重点领域,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稽查领域内控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探索制定税企交往行为指引,并通过建立完善正负面清单、规范税企交往高频事项,划定税企交往红线,持续加强对税收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同时,紧盯临近退休干部这一重点群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管到人头”的作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临近退休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守好纪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