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征期,宁波共征收水资源税1.3亿元,其中10家工业企业因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享受到20%的税费减免优惠。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蒋道军介绍,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公司获评工业用水效率先进企业,今年上半年享受水资源税减免15万元。这些节约的税款将用于生产经营和节水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用水效率。
水资源税是我国针对水资源消耗征收的绿色税种,旨在通过差异化税负机制引导节水减排。自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宁波市税务部门联合水利、财政等部门协同推进数据共享,通过交叉比对取水许可、取水计量、税收优惠类型等信息,构建动态税源数据库,并据此梳理重点服务对象名单,为企业提供水资源税合规性辅导,解读减免税水量计算等复杂事项,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1232户次。
“作为我国绿色税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资源税对超计划、高耗水行业征收更高税率或税额标准,增加了粗放用水企业的成本。同时,对采用节水技术、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给予实质性的税收减免优惠。这一机制形成了清晰的经济信号和明确的政策导向,直接驱动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宁波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季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