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2月—1943年8月,日军对重庆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长达5年半的“战略轰炸”,史称“重庆大轰炸”。当时,四川地区也是日军轰炸的重要目标。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从南京迁驻重庆。作为战略大后方,四川人民一方面加强农业生产和工商业贸易,大力发展经济;另一方面节衣缩食,积极完粮纳税,奋力支援抗战前线,为夺取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抗日战争爆发后,四川省对田赋加收临时国难费,并开征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战时消费税和战时土地税,对盐、糖、烟、火柴4种消费品实行专卖,田赋及棉纱、麦粉、糖类统税改征实物。
1941年1月,四川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加收田赋数额3倍的临时国难费。同年3月,临时国难费又提高到按田赋数额的5倍征收。据《四川省财政志》记载,1941年,四川省征收稻谷1374万石(1石相当于现在的100斤),居各省之首。1941年—1945年,四川田赋共征收、征购稻谷8699万石,占全国田赋实征总额的38.57%,居全国之首。
1942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战时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战时消费税税则》,征收品目及税率为:普通日用品5%,非必需品10%,半奢侈品15%,奢侈品25%。1943年,四川战时消费税收入达2.32亿元,占全国战时消费税收入的32%。1944年4月,国民政府对310种进口货物征收5%—25%不等的战时消费税,年征税额达9.37亿元。
此外,四川还开征了娱乐场救国捐、座票(火车票)救国捐和纸烟消费国难捐,捐率均为价格的30%;地价税由比例税率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土地增值税按20%—80%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1941年—1945年,国民政府的财政总支出约为14640亿元,其中四川省负担了约4400亿元,占支出额的30%以上。尽管当时四川粮食生产已不能满足本省4000多万人口的粮食需求,但是为了保障抗日军粮供给,四川人民节衣缩食,艰苦度日,仍积极缴纳赋税。
1941年,四川开展捐献军粮活动,全省人民积极响应,当年共捐献稻谷7万石、大米1891万石、杂粮1566万石、军粮代金323万元。1945年2月,四川省政府发动大户献粮,共捐献稻谷375万斤。四川各地的军工企业还日夜加紧生产,为抗日前线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弹药、服装棉被和其他各种军用物资。
日机轰炸使四川人民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加强空军建设,于是轰轰烈烈的“献机运动”在全川展开。献机热潮先在重庆掀起,各小学学生首先发起筹献“中国儿童号”飞机。此后,戏剧界筹献“剧人号”,新闻界筹献“记者号”,伤兵从抚恤金中筹献“荣誉号”,军人筹献“新军人号”……1943年9月,四川省政府推行“1县1机”倡议,全省认捐飞机92架,社会各界激情洋溢。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