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增强基层税务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本领

2025年09月23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王宝明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税务系统绝大多数干部在基层,加强基层监督意义重大。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一体贯通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纪法教育,着力增强基层税务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本领。

提高办案质效。要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风险应对、信息化建设、涉税中介七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在办案中锻炼敢于善于斗争的税务纪检队伍。要深化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提升税务纪检干部“用数”能力,深化税务大数据运用,穿透税收风险、执法风险背后的廉政风险,推动监督监管有效贯通。要深化经常性案件质量评查,聚焦重点环节精准督促指导,及时指出纠正不足,督促基层纪检干部坚守办案安全底线,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把纪检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既要从严管理监督,督促税务纪检干部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严惩不贷;更要坚决落实“优进高出”要求,结合加强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工作,持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为各级税务纪检机构、机关纪委、基层纪委干部以及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撑腰鼓劲、创造良好环境。要结合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内加强同稽查、督审等部门的贯通协调,培养和用好复合型纪检干部;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在线索研判、措施使用、审查调查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在联合开展线索研判、联合开展初核、联合审查调查中,逐步解决部分基层税务纪检干部有案不会办、办不了等问题。

强化纪法教育培训。要坚持精准施训,结合各级税务纪检机构、纪检干部的不同需要,改进培训方式、细化培训内容,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分类分级开展全员培训,推动干部学知识、增本领。要着眼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特别是处置问题线索、加强案件查办方面能力,坚持“干什么、学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线索研判、谈话突破、笔录制作、调查取证、大数据应用等各方面培训。要加强实战实训,有计划地组织基层税务纪检干部参与省级局、市级局案件查办工作,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地方纪委监委专案专项工作,通过实战提升基层纪检干部斗争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