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收管理要与稽查互补互促

2025年10月31日 版次:08        作者:林旭伟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大企业税源监控、整体性风险管理、定制性纳税服务、专题性经济分析工作,通过各项服务管理措施提升企业税务管理能力。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主要职责是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大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多,跨区域、跨行业特征明显,税务部门“单兵作战”的传统管理模式难以与大企业集团特点相匹配。因此,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稽查工作统筹起来推进,很有必要。

理论上,双方合作有必要

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稽查工作统筹起来推进,是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质效的有效方法。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建立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总对总”“系统对集团”的对称式服务管理模式,为统筹推动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和稽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作为税收监管的重要部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与稽查局加强在税收监管上的合作,既有利于增强大企业部门前端风险防控的有效性,也有利于提升稽查部门后端打击的深入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两个部门难免存在管查衔接不畅等问题,为此,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与深圳市稽查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细化线索移送标准,明确线索推送路径,规范线索处置流程,以深化管查联动、畅通线索移送,有力发挥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前端风险发现优势、稽查局后端打击作用,凝聚监管合力。

客观上,双方合作有成效

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与深圳市稽查局一直以来有着很好的合作基础,笔者2023年9月到任稽查岗位后,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深化了与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成熟的协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确定扎口模式、共享执法信息,有效避免对大企业的重复打扰,大企业税收管理质效得以持续提升。

在强化引导合规遵从方面,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与深圳市稽查局注重前移风险管理,立足稽查案件查办和日常风险应对,及时发现、总结共享大企业及行业性涉税风险,协同完善风险识别模型,及时提醒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提升事前遵从引导和事中风险防控效能。

例如,通过数据分析,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发现,某电子公司发行债券融资,存在利息支出应调整未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市、区两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多次对企业开展辅导、说明政策口径,但由于涉税业务相对复杂、整改时间跨度长,企业配合度不高。

对此,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会同深圳市稽查局,通过运用“说理式执法”方式,说清税收政策、说透法律责任,最终帮助企业完成整改、降低风险。在联合完成风险应对后,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进一步梳理相关风险疑点,形成纳税遵从建议书,通过“总对总”方式对相关企业开展纳税辅导,帮助同行业相关企业加强税务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提高税务合规遵从水平。

共治上,双方合作有空间

未来,大企业集团化和产业数字化趋势将更加明显,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将更加复杂。下一步,深圳市稽查局将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契机,进一步与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工作互促。

——数智共建,全面提升风险监管质效。当前,深圳市稽查局正开展靶向检查清单试点工作,通过构建指标模型、识别风险企业、形成疑点清单、疑点随案下发,推动检查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下一步,将联合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加强模型指标共享,运用“两库”信息,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靶向检查清单,提升检查质效。同时,及时梳理大企业突出问题和行业共性风险,助力完善“两库”,提高税源感知和风险挖掘能力。

——齐抓共管,联合应对新形势新挑战。要应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挑战,齐抓共管合力是关键。下一步,深圳市稽查局与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将加强共同研究,剖析涉税风险点,梳理政策薄弱点,推动完善指标模型和制度机制;加强联合应对,发挥各自在调查分析、查账办案方面的优势,提升风险应对效能;加强经验共享,邀请双方业务骨干定期开展座谈研讨、联合培训、专题授课,共同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

——协同共治,拓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稽查部门在案件查办时,能从稽查视角精准发现背后的深层问题和风险隐患,并通过稽查建议书等方式,发挥促管促治作用。下一步,深圳市稽查局与深圳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将共同撰写高质量分析报告,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趋势性风险,与宏观经济运行、产业政策效应相关联,深入分析制度层面和管理环节的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可落地的意见建议,服务大企业税收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