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团支部书记于洋有些兴奋。回忆起自己在新疆工作这9年,他眼眶湿润。
9年前,于洋还在河北科技大学读书。在一次西部计划宣讲会上,“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这句话深深触动了他。2017年,他毕业后报名成为一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新疆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1年。服务期满后的2018年,他考入尉犁县税务局,主要负责纳税服务与政策宣传等工作。
尉犁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这里有6800多户纳税人和5万多名缴费人,8个乡镇、50个村、社区散落在5.6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每年春天,塔克拉玛干沙漠风沙来袭,于洋和青年干部驾驶的“便民办税缴费直通车”常常要在沙暴中穿行。
一次,他们的车爆胎,歪在路基上。几个人顶着狂风换胎,上个螺母都要使出浑身解数。赶到村里时,乡亲们看到浑身是土的“土人”,赶紧围拢过来,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迎接他们。因为长期到村里走访帮村民办业务,税务干部和村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像往常一样,他们到村委会安顿好后,于洋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帮村民办理涉税费事项,从社保缴纳到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于洋轻车熟路。
扎根基层一线的日常历练,也让于洋养成了肯钻研、敢攻坚的习惯。在企业司法拍卖资产处置过程中,因缺乏税费同步扣缴机制和高效信息交换渠道,税款清偿有时得不到保障,成为征管中的薄弱环节。于洋反复翻阅税收征管法,其第四十五条关于税款优先权的规定给了他启发。2025年1月,他牵头起草《尉犁县“法院+税务”协作意见》,前后论证修改18次,明确了法院与税务部门在司法拍卖、民间借贷等方面的信息交换机制。2025年,凭借这一协作机制,尉犁县税务局成功征收5家公司在拍卖环节产生的税费1200多万元。
2025年的一件事让于洋记忆犹新。当地一家企业欠税多年,账面无可供执行资产,强制执行无果,尉犁县税务局想依法行使代位权,但法院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于洋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干部一起,向当地法院阐述法理、情理,最终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紧接着,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前提下,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未到,税务局能否向股东穿透追偿的问题又摆上案头。于洋和同事把民法典、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翻了个遍,依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定”,解决了“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利益”难题,并获得胜诉判决。该判决成为新疆首个运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定”的代位权胜诉案例,相关经验被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推广。
工作之余,于洋还带着局里的年轻人成立“青年突击队”。在乌尉高速公路建设期间,他们奔走于施工现场,为建设方解答涉税问题。2025年12月底,乌尉高速公路全线通车。于洋驱车向北,在海拔4200米的胜利达坂眺望群山,他拿出手机给老家的母亲打电话:“妈,世界最长的高速公路隧道在新疆呢,以后带您来看看啊。”
总有人问于洋:为什么留在新疆?他说,当远方成了故乡,让它越变越好,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