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成立。同年9月,我出国学习,为我了解市场经济国家税制的运行规律、研究国际税收规则,并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税制建设提供借鉴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在学习过程中,我特别注重比较税制研究,并出版《美国加拿大税制改革比较研究》一书,系统介绍国际税制改革经验,这也是我国国际税收研究早期重要成果之一。转眼间,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已成立40年,我想用两句话表达自己的心情:一是庆贺研究硕果,二是奋进前行之路。
“庆贺研究硕果”,讲的是回顾过去。40年来,研究会始终强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的国际层面,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税收实践不断发展。从改革开放初期对涉外税制的探索,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税制协调,到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再到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下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税收实践的内涵不断丰富、作用不断提升、影响不断增强。其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税收理论不断丰富。从吸引外资阶段的涉外税收研究,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的税制接轨研究;从经济全球化进程下的国际税收研究,到后来“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下的国际税收研究,到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下的国际税收研究,再到“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下的国际税收研究,研究边界不断拓展、理论内涵持续丰富,逐步构建起一套“既有共性,更有个性”的国际税收理论体系。其三,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税收学术梯队不断健全。我们打造了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税收学术梯队,其中既包含老一辈学者,也包含我们这一代的学者,还包含正在成长的青年学者;既包含高等院校的理论工作者,也包含税务系统的实践工作者,还有长期支持国际税收事业发展的各界专家。40年来,一代又一代国际税收研究工作者薪火相传、接续奋斗,共同推动我国国际税收研究不断走向深入,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业。
“奋进前行之路”,讲的是展望未来。在“十五五”的重要时间节点上,税务总局提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所要研究的,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国际税务实践。对此,要坚持“1+4”的研究思路框架。“1”指的是坚持对高质量发展的全面理解。我认为,国际税收研究要坚持站位高、视野广、历史维度长的研究方法。“4”指的是重点关注高水平体制、高水平安全、高水平开放与高效能治理四个维度。就高水平体制而言,要始终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国际税收规则的形成与发展,本质上反映着不同制度体系之间的交流、合作与竞争。无论是过去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还是现在的“双支柱”方案,都体现着国际规则重构过程中的制度互动。就高水平安全而言,要充分认识到在“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新形势下,发展是高质量发展,安全相应要高水平安全,必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推进国际税收研究。就高水平开放而言,要充分认识到在高水平开放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情形下,国际税收问题不仅是税收问题,更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重大问题紧密联系,国际税收研究必须服务于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就高效能治理而言,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用中国国家税收治理的成就为国际税收准则制定等国际税收治理体系作出中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