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警示教育 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026年07月07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刘娟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用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税务部门直接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具有体量大、层级多、监督链条长的特点。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权力运行的风险形态也在演变,各级税务纪检机构必须把警示教育作为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基础性工程,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穿透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靶向聚焦,在精准滴灌上发力。要聚焦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涉税中介、信息化建设、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高风险领域,建立分层分类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库,使每个风险领域都有对应的警示案例,每个岗位都有对应的风险提示。要聚焦关键群体分类施教,对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加强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教育,督促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对一线执法人员,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矩意识,引导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用权;对年轻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党性教育与纪法教育,帮助他们扣好廉洁从税的“第一粒扣子”。要聚焦关键节点,在入职、提拔、转岗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谈话,推动警示教育关口前移,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进到哪里。

全程贯通,在深度嵌入上见效。要将警示教育嵌入风险防控,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在信息化系统中预设风险预警规则,对异常操作进行自动识别、及时拦截,不断优化内控制度。要把警示教育嵌入日常监督,将其纳入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内容,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自我检视,增强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的行动自觉。要把警示教育嵌入基层治理,在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基层一线阵地,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微课堂,通过情景再现、案例剖析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示教育可感可触、入脑入心。

深度转化,在常态长效上提质。要建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闭环机制,每查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就同步推进原因剖析、漏洞查找、制度完善、警示教育,真正将个案教训转化为制度铁规。要不断拓宽警示教育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涉税职务犯罪等案件庭审,依托学习兴税等平台开设典型案例剖析栏目,并融入释纪说法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对走过场、搞形式的严肃问责,倒逼警示教育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推动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