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精神,并对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印发的《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6项配套制度进行部署推动。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吴海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春生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凝聚改革共识,不折不扣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为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努力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各试点单位党委作为推进改革试点“指挥部”,要切实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各方面。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支持纪检机构履行职责,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纪检组的监督。各试点单位纪检机构要当好改革“操盘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试点单位办公室、党建、人事、考核考评等部门都是推进改革的“助攻手”,要胸怀大局、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要聚焦问题抓落实、创新方法抓落实、严肃纪律抓落实,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落细。
吴海英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从改革的根本政治原则、目标、根本要求、努力方向等方面把握其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把监督融入税收治理、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有利于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机构要准确把握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实质,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推动税务系统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总局办公厅、人事司、党建工作局、机关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级税务局纪检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