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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预警体系 加强行业监管 2021年07月27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齐万荣

■税案评析

这起案件是近期荆州市税警合作破获的一起较为典型的虚开违法犯罪案件。虚开团伙控制大量空壳公司,借税务中介机构开展税收中介业务为幌子,从事虚开发票违法活动,疫情期间仍不收手,违法性质恶劣,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经济秩序。

在税警双方的通力协作和不懈努力下,本案的违法人员悉数落网,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手段和特点,需要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以防范和遏制类似虚开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一是加强虚开风险识别与应对。税务机关应针对虚开企业作案时显露出来的违法特征,集纳违法特征指标,建立虚开风险企业疑点特征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加强虚开违法企业风险预警和识别工作,对于同一开票地址为多家企业开具发票、“一址多企”、同一人担任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及企业出现有销无进、进销规模不匹配等情况,应及时将其纳入虚开风险名录。同时,迅速启动风险核查机制,由风控部门发出任务,征管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如虚开疑点突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二是加强涉税中介机构业务监管。本案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违法团伙以中介机构开展业务为掩护,从事虚开违法活动。为此,税务机关应采取措施,对税务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和经营活动加强监管,通过税务机关动态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等方式,封堵违法空间,促进涉税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税务机关应强调,涉税中介机构在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等业务后,应于次月向税务机关单独报送相关业务信息,以便于税务机关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规范性。涉税中介机构还应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其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此外,还应建立实施涉税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促使中介机构加强自律,规范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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