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税务部门纪检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之间的协作配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厦门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最近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这是税务系统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一次有益探索,为破解税务系统执纪手段有限难题,与地方纪委监委形成监督合力起到促进作用,也为监督持续向下延伸、提升监督执纪质效提供了“厦门经验”。
联合办案:强化惩治震慑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结合今年查处的一起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该案是厦门税纪联办案例,其间双方开展了良好的协作。
“从掌握问题线索开始,我们便加强与厦门市纪委监委的联动配合。”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黄英介绍,该案是在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中发现的,最初掌握的线索比较模糊,办案人员做了大量的信息甄别和排查分析工作。在厦门市纪委监委支持下,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打通堵点,固定相关事实证据,推动案件核查取得重大进展。在初步查明涉案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后,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厦门市纪委监委。由于涉及的出口退税业务专业性强、流程复杂,税务部门还及时抽调督察内审、出口退税等部门业务骨干支援案件查办,协助纪委监委快速深入地查明了涉案人员违纪违法事实,提升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厦门市税务局与厦门市纪委监委在加强办案协作配合方面,先行先试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实践。
该意见的出台实施,保障了税纪双方全流程办案标准更加一致,部门间协作配合更加通畅,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快查快办快诉快判,有效增强了“不敢腐”的震慑。
联合监督:严明纪律作风
“厦门税务系统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的很多做法都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为我市建设规范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贡献了税务力量。”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此评价厦门税务部门。
据了解,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厦门市纪委监委开展多次精准有效的督查检查。疫情防控中,双方组成联合督查组,聚焦重点环节,深入10多个部门、30多家企业开展重点监督;联合走访纳税人,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听需问计,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25项……
联合监督还拓展到了日常。随着信息查询内网专线的联通,双方的配合从“线下”拓展到“线上”,推动监督更加便捷高效。如为调查某单位人员涉嫌违规吃喝、“一桌餐”等问题,厦门市纪委监委向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提出协查申请,依据掌握的具体问题线索,指定调取有关单位在特定餐饮处消费开票的情况,厦门市税务局第一时间通过专线予以反馈,助力纪委监委捕捉了有关线索和证据。专线建立以来,厦门市税务局已协助厦门市纪委监委调取数据54批次218条。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互助所需,补齐日常监督短板,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制度破冰:释放改革效能
去年以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已与多个省级纪委监委联合印发了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的文件,推动“组地税”协作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本次协作配合意见的发布,促进厦门市税纪双方协作配合更加常态化、制度化,更好释放了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
“长期以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的有力指导,市纪委监委和厦门市税务局纪检组良好的协作配合,是我们试点探索取得成效的基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党支部书记高燕槐介绍,自2018年税务机构改革以来,该局党委纪检组便与厦门市纪委监委第二监察室签订党支部共建协议,推动双方业务、党建双促进,形成并肩作战、契合互补的强大合力。加强对“双管”公职人员的监督,也是本次税纪协作配合意见的一大亮点。该意见明确了对“双管”公职人员案件管辖范围、问题线索移送等有关机制,为更有效抓好税务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有力抓手,也有助于进一步压实省级税务机关内设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专责监督责任,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黄英认为,税纪协作配合的意见体现上级、同级、地方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为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纪律作风监督和推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