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彦)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干部娄晓鹏等10人“第三届湖北改革奖(个人奖)”,并通报表彰。
据了解,湖北改革奖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表彰和奖励为改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企业、单位和个人,营造勇于改革创新、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的社会氛围。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三届湖北改革奖表彰名单经湖北省各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各市州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国资委分别提名推荐,省委改革办、专家评委会评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后,由省委、省政府予以表彰。
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娄晓鹏是省直部门荣获“第三届湖北改革奖(个人奖)”的两位获奖者之一,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税务部门深化税收改革工作的高度肯定。
近年来,湖北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积极推动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精准扶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各项改革举措在湖北落地落实,助力全省市场主体直达快享税收改革和减税降费红利。
在深化税收改革进程中,娄晓鹏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积极主动调研提出运用增值税政策支持长江大保护、支持湖北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多条建议,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采纳,并在湖北落地生根见效,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税务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