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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海之滨的“蜡虫税”碑 2024年04月15日 版次:08 作者:丁文剑

在四川西昌的邛海之滨,有一个大石板村。村里一排排古色古香的民居鳞次栉比,清澈的鹅掌河安详宁静。在村子里一棵老黄葛树下,矗立着一块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大石碑——《保护蜡虫生产交易碑》,它不仅见证了大石板村近两百年的风霜雨雪,也反映了当时宁远府西昌县虫蜡生产和收税的历史。

虫蜡,由蜡虫分泌的蜡质制作而成。虫蜡用途广泛,可以用来做蜡烛照明,也可以入药。

生产虫蜡需要在白蜡树上养殖蜡虫,清代,蜡虫养殖、贸易成为西昌地区的重要产业。《保护蜡虫生产交易碑》记载:“府属人民栽植虫树,放畜蜡虫,以待春间客商来建收买虫子,为终岁齐家衣食之计。”

蜡虫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吸引了流痞之徒从中非法牟利。他们有的窃取蜡虫,有的强砍虫树,还有的欺骗外地客商。为整饬不良风气,官府下令严惩在虫园滋事者,并规定蜡虫要在指定的市场公平交易,禁止私自买卖。

大石板村,就是官府指定的蜡虫交易场所。每年3月初蜡虫成熟,四面八方的“虫客”就来到这里买卖蜡虫,谓之虫会。

设立在大石板村的《保护蜡虫生产交易碑》,就是当时官府为保护蜡虫生产贸易,在虫会之所专门设立的。该碑由四川宁远府西昌县县令和宁远府知府总理铜政税务署名。清代宁远地区重视税收,宁远府知府兼任总理铜政税务,因为知府兼任税务长官,人们也称政府为府税。

虫蜡贸易的兴起,为地方提供了重要税源,《西昌县志》卷二中记载:“常有一园,岁摘百挑者。昔年(县)每岁可出六万余挑,每挑价值百元左右,诚县中之大富源也。”年成好的话,西昌一年可产10万余挑蜡虫,每挑售价按一百银元计算,则年产值600万~1000万银元,那些岁摘百挑的虫园年收入可达一万银元。

清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针对虫蜡交易而设立了一个特殊税种——虫税。每挑蜡虫征收生银五两六钱,向运销商征收。

民国年间照旧征收虫税,每挑蜡虫改征正税大洋5元。1924年,每挑蜡虫再附加征收教育经费1元。1925年,每挑蜡虫又附加征收建设费2元。1946年,虫税改为从价征收,税率为1%,不再额外征附加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3月,虫税正式废除。

虫蜡贸易的兴起也促进了西昌地区经济的发展,《保护蜡虫生产交易碑》记载:“每逢三月林茂虫出之时,外间各处挑贩纷至沓来买卖。”蜡虫从离树到孵化只有十余日,需要充足的运输力量作为保障。在蜡虫贸易的商路上,行脚的商客、挑夫需要住宿、吃饭,催生了沿途旅馆、饭店的繁荣,为茶马古道上的西南边陲重镇添加了一抹灯火辉煌。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南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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