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安永专家建议中国“走出去”企业 积极应对境外绿色税收政策新变化 2024年09月27日 版次:08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期间,安永发布《加强绿色税制建设 践行可持续发展》白皮书(以下称《白皮书》),详细介绍了全球绿色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并结合具体案例,提示企业在适用相关政策时需要关注的实操要点。从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情况来看,多数企业正在积极适应绿色税收政策带来的变化,有的企业建立了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证系统,以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安永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在合规适用各国绿色税收政策的同时,可关注自身税务职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融合程度,加快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多国绿色税收政策有新动态

根据安永发布的《绿色税收跟踪报告》(第八版),截至今年4月,全球66个国家(地区)在可持续性政策激励、碳定价制度、环境税收政策以及免税措施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比如,美国、日本、瑞典和德国等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绿色税收体系,欧盟在绿色税收方面采取了稳定税基的做法,通过增加化石能源、核能源相关行业的税负,同时推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总体来看,绿色税收政策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成为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安永间接税服务合伙人岳蕾说。

根据《白皮书》的分析,全球绿色税收政策大致可以分为多边框架类、双边碳边境调节类以及单边调节类政策。其中,多边框架类政策主要通过国际组织协调实施,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排放交易计划;双边碳边境调节政策是各国基于其国内减排目标,与贸易伙伴国进行协商,设定碳排放相关的关税和配额,从而确保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口产品的碳足迹进行合理计量和调节;单边调节类政策则是个别国家(地区)自主采取的措施,例如征收碳税、环境保护税等。

部分国家推出的塑料包装税,是一项典型的单边调节类政策。比如,德国的一次性塑料包装税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征税对象包括轻型塑料购物袋和其他一次性塑料产品,如湿巾、气球、香烟过滤嘴和烟花。英国已于2022年4月1日起对塑料包装征税。此外,英国计划在2025年10月实施欧洲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要求企业对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承担更多责任。企业需要记录并提交所有包装商品的数据,并可能需要支付废物管理费和环境监管费用。意大利计划于2026年7月1日开征塑料包装税,征税对象包括塑料片、塞子、瓶子和薄膜等非重复使用的塑料产品,税率为每公斤0.45欧元,应税事件涵盖制造、销售、B2B采购、B2C远程销售和进口。

准确确定产品碳排放边界

2023年10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过渡期。根据欧盟的安排,过渡期将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进口商需要报告产品碳排放数据等情况,但无须购买CBAM证书,也无须支付碳费。

目前,CBAM进入过渡期已近一年时间。岳蕾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从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情况看,不少企业正积极适应CBAM的要求,通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能源转型、加强政策学习和能力建设等措施来应对潜在的碳关税成本。有的企业已经开始建立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证系统,提高碳排放管理能力,并准备提交出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及其他所需信息。

《白皮书》指出,CBAM政策落实的关键在于具体核算。《CBAM设施沟通模板》是出口商提交给欧盟进口商进行后续申报CBAM碳关税的重要前置步骤,出口企业需要准确、全面地提供大量碳排放相关信息,仔细考虑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生产的整个价值链,准确确定产品的碳排放边界,进而有效识别企业的减排潜力。以钢铁行业为例,在填写《CBAM设施沟通模板》时需要关注源流和排放源等直接排放信息,外购电力和使用蒸汽等产生的间接排放信息,以及前体产品的相关信息。对于焦炭等重要前体产品,如果是自产的,其排放应计入直接排放;如果是外购的,则需要单独申报其碳含量。

“M公司在填报《CBAM设施沟通模板》前的做法,对相关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岳蕾介绍,M公司是一家钢铁出口企业,在进行CBAM相关填报工作前,企业先进行了详细的碳足迹分析,绘制完整的碳排放流程图。同时,M公司保存了详细的原始数据和计算过程,以应对可能的审核。通过认真、准确地填写CBAM相关申报表,M公司不仅满足了合规要求,还为自身的低碳转型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支持。

积极应对新政策带来的新挑战

对于“走出去”来说,各国出台新的绿色税收政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对企业税务、财务乃至业务的合规管理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受CBAM实施的影响,此前关税税率相同的货物可能需要进行更细致的税则归类。欧洲F公司就曾遇到类似问题。F公司是一家汽车分销公司,从亚洲母公司进口了一批车辆组件。尽管该批次进口车辆组件外观几乎相同,但经最终确认,这批车辆组件应分别归类于两个不同的税则条目,一类是CN Code 84833080,轴瓦轴承和轴瓦壳,另一类是CN Code 73269098,其他钢铁制品。其中,轴瓦轴承和轴瓦壳不在CBAM监管范围,而其他钢铁制品则受到CBAM监管。

《白皮书》分析,货物是否受CBAM监管,主要取决于其税则条目是否属于CBAM的监管范围,而非货物的外观、材料、功能或复杂性、组件重量等因素。随着CBAM的实施,相关归类问题需要引起企业的重视。同时,欧盟使用CN编码来确定货物是否在CBAM管理范围,其与HS编码前八位数字一致,但后两位数字由欧盟制定,相关企业应注意其区别。

安永大中华区ESG可持续发展主管合伙人李菁提醒,相关企业在适应绿色税收政策变化的同时,还应关注相关政策给其ESG信息披露带来的挑战。一方面,绿色税收政策要求企业提高ESG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便投资者、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环境表现。实务中,有些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或满足监管要求,可能会夸大其环境表现或隐瞒不利信息,这种行为既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需要面对不同的绿色税收政策和ESG信息披露要求。

对此,李菁建议“走出去”企业,详细记录和披露享受的绿色税收优惠,以及适用绿色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表明企业在绿色转型中获得的政策支持,帮助其理解环保投资如何影响企业财务表现和税务规划。同时,建议“走出去”企业加强国际税收政策协调和沟通,了解各国的政策动态和监管要求,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和管理体系。

阅读付费版面提示

尊敬的读者:
感谢各位一如既往的信任和关爱,更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的支持。
《中国税务报》电子版当天前四版为免费阅读,其他版面开始收费阅读。更权威的资讯,更便捷的形式,更周到的服务将大幅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您可选择在线购买《中国税务报》电子版,或者激活阅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