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增强税收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笔者认为,这也是税务机关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意义所在。
数字化变革颠覆传统经济交易形态,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创造了新机遇,也使得税收风险的隐蔽性、复杂性和危害性更强,给税收监管带来不少新挑战。比如,近年来,网络货运、灵活用工、直播带货平台等数字经济新业态迅速兴起,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线上经济突破传统面对面的交易方式,相关电子信息数据通过线上平台或者软件跨地域即时传输,交易行为更加隐蔽,税务部门对交易双方信息的掌握更加困难,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更加凸显,还有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新型犯罪,给税收监管提出新挑战。
所谓“强基”,笔者认为就是抓基础。税务机关应积极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浪潮,把海量数据资源和强大算法算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坚持向数据要治理效能,以数据的深度应用推动税务管理、税费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夯实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基础,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夯实数字化建设的数据基础。全力加强金税四期建设,推进数据集成力度,实现大数据集中统一治理,为推进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夯实数据融会贯通的应用基础。建议税务总局、省局数据贯通,使得省局能够方便地查询全国数据。这是因为,当前的税收风险已不局限于一地,尤其是平台经济和高净值个人,触角遍及全国,只有本地数据往往无法开展分析。例如,合伙企业中,其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往往不在同一个省,有可能存在多层嵌套。对其开展数据分析不是一省一地能够完成的,需要利用全国数据穿透分析。
夯实获取外部数据的制度基础。目前,各地纷纷出台税收保障条例,保障其他政府部门与税务机关共享信息,税务机关利用外部数据堵漏增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数字经济时代,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民银行、网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大电子支付账户、网络交易数据等信息的获取力度。
夯实数据便利化的技术基础。税务机关的数据不可谓不多,但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其实,数据应用如同手机上的App,操作越简单使用率越高。建议强化信息化工具的便捷性,优化以税务人员为使用对象的用户体验,让其易于上手、便于操作,既实用又好用,提高税务人员使用的积极性。
夯实数据应用的人才基础。再多的数据、再好用的工具,最后都得是人来使用。税务人员的素质决定着数据应用的质效。应持续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既熟悉大数据技术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壮大税收大数据人才队伍。持续开展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开展分类分级的教育培训,提高税务人员数字素养和应用能力。
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数字化转型、加强大数据的应用,最终是为了加强税收监管。应利用数字化工具,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税源等风险管理,发挥整体性税收监管作用。建立“数据牵引驱动、各省分工协同、全国一体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税收风险分析和评估核查工作机制,以数据的深度应用强化精准监管,防范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税收监管效能,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