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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水》中的这些细节,您看懂了吗? 2025年04月01日 版次:05 作者:

最近播出的电视剧《大河之水》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剧中细致展现了税务检查人员执法办案的过程。在观剧过程中,一些观众对剧中的有些执法细节可能有疑惑,为此,小编整理了相关问题,请税务检查人员为大家解疑释惑。

观众:税务人员到企业调查时,为什么每次都要出示证件,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人员: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是税务检查人员身份和检查任务合法性的重要证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为保证检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人员每次都要履行这个执法程序。

观众:为什么每次税务人员到企业调查,都至少是两个人。

检查人员:这是因为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明确:“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实际工作中,两名以上的税务检查人员到企业调查,可以避免出现单人操作可能产生的舞弊或误判等情况,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观众:税务人员到企业现场调查,手中都会举一个类似手机一样的“小黑盒子”,这是什么设备?为什么要带着它?

检查人员:这个像手机一样的“小黑盒子”是执法记录仪,是检查人员在办案时用于记录办案过程的设备。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中明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案件办理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

此外,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因此,税务人员到企业现场调查和执法时,会全程依法佩戴执法记录仪,实时对执法活动作音像记录,在确保税务执法规范的同时,保障征纳双方权益,避免因记录缺失引发行政争议。

观众:剧中第二十集中,检查人员熊亿问同事李欣欣《风尚前沿》杂志社的具体调查情况时,为什么李欣欣没有回答他,并且反问他:“你忘了纪律吗?”

检查人员:这是因为税务部门对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有明确规定,税务业务工作事项,主要包括税费数据管理事项、税务稽查事项、税务信息系统等,是工作秘密。另外,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向知悉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因此,剧中熊亿问李欣欣《风尚前沿》杂志社的具体调查情况时,李欣欣未向他透露相关情况。

观众:税务人员对企轲公司实施现场核查遇到“毒气泄漏”,临时决定调取企业账簿时,为什么一定要等同事回局里开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后才行动。

检查人员: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因此,剧中税务检查人员这样做,是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执法规程的行为。

观众:为什么检查人员在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向其表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处理决定时,要向企业人员表示他们有陈述、申辩等权利。

检查人员:这是因为税收征管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同时,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中也明确,检查人员询问被查对象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有关权利义务。

因此,剧中检查人员在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向企业送达处理决定时,不仅会向企业人员说明违法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等,同时会依法告知其具有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观众:为什么《大河之水》中一些税案查办时,税务人员与公安民警一起办案?

检查人员:税务公安联合办案,在现实中是比较常见的情况。税务检查人员不仅要查处偷税漏税案件,也要查处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而后者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刑法》列明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目标之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检查人员有时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公安民警一起联合行动,由公安民警抓捕嫌疑人、控制现场、提取证据;由检查人员核查涉案财务资料、穿透数据、核验企业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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