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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2025年04月01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赵小冬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认识反腐败斗争,一定要有历史眼光、战略高度,着眼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税务纪检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规律,清醒认识当前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旗帜鲜明澄清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是新时代党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税务纪检机构要深刻认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把办案作为主责主业,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是遏制靠税吃税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税务系统腐败案件数量持续处于高位,一些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还易发多发,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税务纪检机构要坚决澄清错误的思想认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紧紧抓住靠税吃税、以税谋私、以权谋利等重点问题,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既清存量又遏增量,坚定不移推进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是有效实现海晏河清的重要途径。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需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要坚持税收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发现问题背后的思想偏差、立场偏差、价值偏差;要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的要求,将做实监督工作作为撬动业务工作的有效支点,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充分运用智慧监督手段,加强追责问责;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紧盯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信息化建设、涉税中介、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一严到底纠治“四风”,一刻不停惩治腐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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