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部署,延续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税制改革、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和预算制度改革三个方面内容。税制改革主要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央地财政关系改革主要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权责划分;预算制度改革,我认为是三者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保障了财政税收体制的落地。
财政研究既包括长期的财政体制问题,也包括短期的财政政策问题。当前,随着货币政策边际效用递减,财政政策逐步成为宏观调控的主力工具,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赤字率怎么定,多少为宜?财政的发力点是减税降费,还是扩大政府支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从减税降费转向用好财政支出,强调用好赤字、超长期国债和地方专项债等。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比如货币政策)的协调,也是当前的研究方向,谁主谁辅,怎样协同?这些都值得深入探讨。
新形势、新挑战,也提出了新的研究问题。进入数字时代,财税问题更多面临的是税源转移、财政权力配置、产业政策调整等深层次结构性挑战。同时,我国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强调“以开放促改革”,在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过程中,很多财政政策,如政府采购、产业补贴、税制安排等,都需要优化。
现阶段,财政研究的方法也在发生重大转变。从最早的定性研究,到基于回归分析的定量分析,再到现在结合结构模型评估和模拟政策效应。同时,行为经济学的引入也为财政研究开辟了新空间。行为经济学强调“理解人性”,而非传统经济学所假设的“完全理性人”。如果忽略人的“非理性反应”,政策设计就会失效。比如烟酒消费,即使知道有害健康,但人有时无法自控,因此需要“重税”抑制消费。另一方面,定量研究与定性分析的结合,可以更清楚地解释政策细节和制度的演变,更深入地理解政策的效应。我认为,通过叙事来补充实证,讲逻辑、讲动因、讲博弈过程,也是研究财政政策的一种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