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南非现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适用特殊规定。
小型企业(雇佣10人以上至100名全职雇员的经营实体)实行4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不超过95750兰特(1元人民币约合2.47兰特),税率为0%;95751兰特至365000兰特部分税率为7%;365001兰特至550000兰特部分税率为21%;550001兰特及以上部分税率为27%。
微型企业(雇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经营实体,含无雇员的个体经营者)实行4级超额累进税率:335000兰特及以下部分税率为0%;335001兰特至500000兰特部分税率为1%;500001兰特至750000兰特部分税率为2%;750001兰特及以上部分税率为3%。
南非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立在经济特区的企业,可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并减按15%的税率纳税。二是工业项目激励,包括:享受优先待遇的工业项目可按其全新制造资产成本的55%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位于工业开发区内的,抵减比例提高至100%);一般工业项目可按其全新制造资产成本的35%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位于工业开发区内的,抵减比例提高至75%)。三是投资节能设备,投资用于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物燃料的节能设备,可按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计提折旧。四是国际航运,自2014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从事国际航运业务的居民企业,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五是新建商业建筑加速折旧政策,允许企业将新建的商业建筑,以及改建工程的建筑成本,按照每年10%的折旧率进行加速折旧计提。
非居民企业在南非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来自南非境内的收入按统一税率纳税。现行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
肯尼亚。肯尼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0%。企业发生的经营净亏损,准予往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从亏损发生当年起算)。矿业、石油企业可以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亏损。
肯尼亚给予不同类型的企业免税或优惠税率:位于肯尼亚出口加工区的出口企业(税率为成立前10年0%,第11年至第20年25%,第20年后30%);新上市企业(按流通股份比例适用20%至27%税率);经济特区企业、开发商和运营商(税率为成立前10年10%,第10年后15%);碳市场交易或排放交易系统企业、航运业务企业和本地汽车组装企业(税率为15%);不进行内销的出口加工区企业,在产品和服务仅面向国际市场的前提下,成立前10年免税;生产人用疫苗的企业等(税率为10%)。
非居民企业通过常设机构在肯尼亚境内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比照居民企业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尼日利亚。尼日利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0%。中小企业实行优惠税率。营业额不超过2500万奈拉(1元人民币约合217奈拉)的小公司可免税,但仍需要提交申报表。营业额超过2500万奈拉但少于1亿奈拉的中型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包括:投资先锋产业企业可享受5年免税期;在经济落后地区进行投资的企业可享受7年免税期;重建投资抵免政策,允许企业将厂房建设与设备购置的支出按其成本的1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在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内的生产企业,其办公楼和厂房建设投资可全额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但不可与其他投资抵免政策叠加享受。
非居民企业于尼日利亚境内运营的本年度营业额如果超过600万奈拉,按营业额的15%缴纳特别税款;如果未超过600万奈拉,则按600万奈拉的15%,即90万奈拉缴纳特别税款。
纳米比亚。纳米比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0%。对经济特区企业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年营业额低于规定门槛的中小企业实行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纳米比亚对特定行业实施特殊税率:注册制造商(仅适用于注册的前10年)适用税率为18%;钻石开采公司及其相关服务提供商适用税率为55%;矿业公司(钻石开采公司除外)和向此类公司提供与采矿有关服务的公司适用税率为37.5%;长期保险公司适用税率为12.8%;石油公司适用税率为35%。
非居民企业通过常设机构在纳米比亚境内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比照居民企业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米比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款项,根据收入类型不同适用不同预提所得税税率:股息红利,持股比例至少为25%时税率为10%,其余情况为20%;利息税率为10%;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10%。
刚果(布)。刚果(布)现行居民企业按主营业务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税率:一般企业适用28%的标准税率;小额信贷公司和企业形式的私立学校适用25%的税率;农业公司前5年免税,第6年起适用25%的税率;石油公司根据产量分成合同适用不同税率,且不得低于33%。
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包括:一是出口税收优惠措施,包括免征出口产品的相关税收以及《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海关法》就资产开发给予的税收优惠。二是再投资税收优惠措施,自投资之日起的3个财务年度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三是在偏远地区设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前3个经营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在第4和第5个经营年度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减免。四是改善社会和文化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具体税收优惠由刚果(布)财政和预算部颁布法令确定。
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的情况下,适用与居民企业相同的企业所得税规定。未构成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应对其来源于刚果(布)的所得缴纳预提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