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运行一年以来,深圳市‘营改增’纳税人突破18.88万户,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80.9亿元,减负面平均达到98%。试点纳税人总体减负39.7亿元,减税幅度32.9%。‘营改增’在促进深圳市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方面,成效明显。”12月19日,深圳市国税局分管“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副局长唐晓明向记者介绍说。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据悉,深圳市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以及广播影视等现代服务业。
深圳市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熊为分析说,“营改增”税制改革打通了传统制造行业和现代服务业之间的增值税链条,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消除了产业分工的隐性税负,有力促进了深圳市现代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试点一年,深圳市“营改增”纳税人已达18.88万户,与试点开始时相比户数增长194.1%。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纳税人户数比重高达83.5%。新增企业中,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明显增多,2013年以来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纳税人的增幅分别达到287.7%、106.3%、83.3%和69.3%。
“营改增”带动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快速成长,由此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涵养税源、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也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试点一年,深圳市入库改征增值税80.9亿元,其中以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税收占比超过八成,上述三大行业入库改征增值税合计45亿元,占全市改征增值税税款比重55%。
以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会展等为主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的发展为例,试点以来,深圳市文化企业主动适应税制变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及改征增值税税收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促进企业的销售收入强劲增长。2013年深圳市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4.1万户,改征增值税12.5亿元,户数及税收比重分别达到22%和17%。今年以来,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共计减税6.8亿元,减税面达98.8%。受益“营改增”减税效应,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销售收入明显提高。11月该试点行业实现增值税销售收入80.5亿元,较1月大幅增长382%,其中“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较1月增长51.9%。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效应将惠及更多的文化企业,为深圳市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增添动力。
从深圳市今年前3个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看,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与“营改增”相关的物流业、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今年前3个季度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生产总值10083亿元,同比增长9.7%。其中,第三产业占比55.3%。第三产业中,以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产业为代表的战略新型产业增加值3664亿元,同比增长16.5%,高出总体经济6个百分点,反映出受益于“营改增”改革红利,试点相关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
企业发展能力增强
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圳市纳税人受益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数据显示,试点一年,深圳市纳税人共计减税73.1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总体减负39.7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受益抵扣范围扩大减税30.6亿元,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企业办理退税1611万元,纳税人办理出口服务免税的免税额2.61亿元。
“营改增”从税制上调动了企业主辅分离的积极性,促使企业转变经营模式,许多企业主动分设或外包生产性服务业,扩大业务范围,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最终有效提升了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盈利能力。以试点一年以来深圳市改征增值税500万元以上的176户“营改增”纳税人为例,从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利润成果的企业所得税数据来看,2013年这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2.4%,高出深圳市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幅7.06个百分点。
以某技术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在“营改增”试点以前,该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大平台资源(如财经服务平台、审计服务平台、法务服务平台等),收取的费用需缴纳营业税,增加了集团税收成本。“营改增”试点后,该平台资源费用属于试点范围内,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服务的各子公司可作抵扣项,有效减轻了集团推行共享服务平台管理模式的成本,促进了企业专业分工,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益。
“营改增”试点后,试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税额可以抵扣,投资成本降低,企业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以及更新设备的信心大增,投资增速明显加快。据统计,今年深圳市因为试点改革享受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政策而受益的试点纳税人共有7531户,抵扣户数比重为20.4%,抵扣税额比重却达到48%,说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投资增速明显快于全市水平。其中交通运输业以及研发技术服务业等设备投资规模较大的行业,固定资产抵扣额占到全部试点行业的66%。
深圳市作为对外贸易的前沿地区,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保持外贸出口“二十连冠”。今年1月~11月,深圳市外贸出口达到2530.6亿美元,同比增长17.1%。“营改增”对试点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研发和设计服务实行零税率,对企业开展或扩大跨境业务具有良好的刺激作用,国内服务业企业与国外企业处于更加平等的竞争地位,深圳应税服务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增强。一年来,深圳市国税局实际办理出口免抵退企业户数67户,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税额1611万元。此外,全市“营改增”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税税额约为2.61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跨境服务免税税额3100万元,占比12%;现代服务业提供跨境服务免税税额2.3亿元,占比88%。
“营改增”推行初期,部分试点纳税人由于经营模式、发展阶段和成本结构不同,企业实际税负可能上升。根据《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及实施办法, 目前深圳市已完成2013年第一、第二季度(包括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共813户申请扶持企业的受理、审核和拨付工作,共拨付财政扶持资金1.7亿元。总体看,财政扶持政策效果好于预期,企业由于获得适当的财政补贴,在试点过程中基本能确保不因税制转换增加税负,从而有利于增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调动试点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