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 严管善治

2016年09月23日 版次:02        作者:山西省国税局 党组书记 局长 胡军

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依法治税,必须“法”字为先;从严治队,“治”字必须崇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税务机关是党领导下的行政管理部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组织必须“严”字当头,严管善治,将党的领导全面统领依法行政的表里,让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始终,使党的领导体现在依法行政的每个环节,让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格依法行政,从而做到“两手硬、两促进、两提高”。

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制。山西省国税局系统有505个党支部、8530名党员和1.17万名税务干部,如果没有纪律和规矩,就没有团结统一的意志,党的领导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所以,必须反复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和更加重要的位置,形成各级各部门各岗位遵纪守规、心有敬畏、行有约束、有序运行的良好格局和作风。

依法治税,“法”字必须为先。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都是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税务机关的工作都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为此,所有税务干部必须遵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全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税收法治环境。在谋划工作中要运用法治思维,在处理问题时要运用法治方式,乃至在说话做事时都要时刻考虑是否合法,让依法治税真正融入到每一位税务干部的血液中。

从严治队,“治”字必须崇实。依法治税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准绳,其最终落脚点是“治”字,同时要体现“善”治。要注意管理方法和管理方式的科学化、多样化和高效化,要在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基础上,运用党建统领和法治思维,把对各项工作和干部队伍的严管善治体现为治理有方、治理有序、治理有效。

省局重在抓“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决策,统筹工作,科学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同时抓好重点工作的督查,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通过督察确保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市局重在抓“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客观分析本地情况,结合实际对各项工作细化分工,既符合省局要求,又具有本地特色,既确保完成任务,又讲求更好成效。完善重点工作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包干落实,包点完成。注重创新探索,对基层的创新探索要多引导、多支持,提供政策和环境支持。

县局重在抓“实”。既要不折不扣落实省局、市局的安排部署,对各项制度规定、政策法规要严格落实,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改革创新实践,充分调动各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改革落细落小落准落实,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