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 把握“焦点”

2016年09月23日 版次:10        作者:北京市延庆区国税局总经济师 陈立伟

几经努力,此次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款足额入库,标志着税务机关利用第三方信息追缴税款的成功。纵观该案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启示:

一是第三方信息获取要“常态化”。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工商、商务、建委、发改委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建立第三方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畅通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第三方信息,进一步丰富涉税信息来源,消除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中的不利因素,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要“专业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具有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要求税务人员准确掌握国际税收法律知识和相关税收规定。因此,需加强非居民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保证专业人才的相对稳定,让基层税务机关拥有一支专业化队伍,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是税收政策宣传要“规范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案件往往有追溯时间长、政策争议大、税款入库难等特征,涉及境外大公司时,所追缴的税款金额较大,可能面临较多阻力。因此,税务机关在处理与非居民企业的关系时,要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规范地为企业解决疑难问题,不断加快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规范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