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

2016年09月23日 版次:03        作者:闫士亮 赵毅民

今年以来,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的指引下,江苏省徐州地税局积极谋划国地税稽查联合检查工作,成效显著,查补税款2509.93万元。

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需要,徐州国税局、地税局建立了“稽查线索互通,联合发票检查,稽查结果共享”工作机制,凡涉及对方的信息,及时通报或商请介入,积极配合开展案件协查工作,有效遏制了税收流失,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统一联合方案。针对双方稽查目标方式的差异,国地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联合稽查的方式步骤、信息的沟通分享、分歧的裁定协调以及案件的通报执行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共同制定《联合稽查工作方案》。

统一稽查对象。双方确定将共同管辖的纳税人框定为遴选目标库,并将随机抽取的90户省级重点税源企业作为自查初选对象。在分析整理各自掌握的相关案源信息后,最终达成共识,将4户重点税源企业纳入首批联合稽查对象。

统一检查行动。为化解同步检查过程中可能的资源冲突,国地税双方通过预先沟通,采取“同步实施、错时检查”的方式,即实施联合进户下达文书,错开年限调账检查,提高查办效率。

统一信息共享。在检查过程中,双方检查组坚持信息共享,根据《联合稽查疑点信息共享清单》,相互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疑点问题,为对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提供参考数据。同时,通过定期召开案件通气会,相互交流经验,探讨政策分歧,反馈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