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税主体税源萎缩,煤炭资源税在内蒙古自治区地税收入中的作用愈加凸显。为更好地掌握组织税收收入的主动权,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对煤炭市场及其资源税进行了调查分析。
煤炭行业发展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丰富,煤炭储量492.8亿吨,占全国储量的20.2%,煤炭行业是该区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工业经济陷入不景气状态,煤炭市场供需失衡,煤炭行业在经过“黄金十年”繁荣期后,进入长达4年的调整期。2016年全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有效控制供给水平和阶段性市场需求上升的共同影响下,2016年5月煤炭价格触底反弹,并持续保持上涨态势。2017年3月,自治区动力煤坑口平均结算价格为206.1元/吨,同比上涨71.9%。电煤平均购进价格为206.4元/吨,同比上涨50.2%。
数据显示,2016年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累计生产原煤8.4亿吨,同比下降8.1%。2014年~2015年自治区煤炭产量两年累计下降1.6亿吨,累计降幅15.7%。同期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消费原煤3.7亿吨,同比增长0.5%,始终保持窄幅震荡递增格局。2016年为弥补煤炭供需缺口,自治区进口煤炭2550.4万吨,较上年增加86.3%,结束了自2013年以来进口量逐年递减的态势。
资源税收入及企业税负
煤炭资源税收入。2016年,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累计征收83.1亿元,较2011年的29.5亿元增长了181.9%,年均增长23%,煤炭资源税在全区资源税的比重高达70%,占比较2015年提升了近1个百分点,较2014年提升了27.3个百分点。2016年,煤炭资源税占全区地税收入的比重为7.2%,较2015年的6%提升了近1.3个百分点,较2014年的2.7%提升了4.5个百分点。数据印证,随着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和营改增的全面完成,煤炭资源税在自治区地方财政中的地位显著提高,资源税职能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煤炭行业税负结构与负担水平。2016年,自治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合计贡献税收收入253.6亿元,同比减少4.9%。从煤炭企业税负结构看,占比最大的税种是国内增值税,实现税收收入122.6亿元,占该行业总税收收入的48.3%。位居其次的是资源税,2016年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实现资源税76.1亿元,占该行业全部税收的30%,占比同比扩大4.8个百分点,资源税从价计征之后有效弥补资源开采的负外部性的作用日益凸显,初步实现了资源税改革的预期目的。位居第三位的是企业所得税,2016年行业企业所得税实现税收收入12.6亿元,占比由2014年的11.1%下降至5%,降低了6个百分点。位居第四、第五位的分别是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上5个税种合计为煤炭行业创造的税收收入达92.5%。
煤炭市场变化及动因
2016年5月自治区煤炭市场价格一改连续多年的下滑态势,月初煤炭价格快速回升,全区动力煤平均坑口价格由4月的115.7元/吨涨至5月的118.4元/吨,上涨了2.3%。8月动力煤价格上涨速度明显加快,涨幅进一步扩大至13.4%,11月环比涨幅高达18.6%,12月全区动力煤平均坑口价格为200.9元/吨,较4月上涨73.5%。
供给因素。在国家强力实施去产能、去库存政策和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的作用下,自治区煤炭产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
需求因素。由于煤炭市场下游行业的需求量不断回升,助推了煤炭价格后3个季度的持续攀升。
国际因素。受传统煤炭出口国部分矿井关闭和停产影响,国际市场煤炭供应同样偏紧。
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议
——降低税率,实现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建议适当降低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税率,以协调毗邻地区税率,减少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市场活力和竞争力,鼓励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资源税立法。建议在现行的煤炭资源税“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两个税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增设税目,对不同品质、不同稀缺程度和不同开采难度的煤炭品种征收差别化税率或设置浮动税率,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杠杆和导向作用,促进企业间税负公平和资源的高效利用。此外,建议尽快实现资源税立法,贯彻依法治税理念,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
——强化征管,促进市场公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煤炭企业的监管,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加大稽查检查力度。通过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用电量、火工品消耗量和坑木等矿用消费品的消耗量,测算企业煤炭产销量和销售收入,积极探索煤炭价格核算经验,掌握各类煤种开采、加工和销售的价格体系,对各类煤矿企业的采煤成本和费用进行合理测算,防止过度扣除和不合理扣除,保证煤炭企业之间税负公平,促进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和煤炭产业向多元化、多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