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地税系统2015年、2016年绩效考评中,柳州市地税局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在柳州市政府的绩效考评中,柳州市地税局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绩效管理“一市一县推经验”工作中,柳州市地税局和鹿寨县地税局分别被推荐为自治区地税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标杆单位,鹿寨县地税局还在全国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研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近年来,柳州市地税局始终秉承“用好绩效,带好队伍,干好税务”的理念,特别是坚持绩效管理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坚持把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牢抓出效果,坚持“凡任必用”“凡评必用”“凡奖必用”,聚集了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柳州市地税局局长周秋容作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推动者,对绩效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她说:“绩效管理作为地税工作持续改进的评价导向机制,是当前地税机关加强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只有解决好绩效考评结果怎么用的问题,绩效管理才能真正成为地税工作的‘加速器’和‘加油站’。”
1 将结果运用于培养任用
柳州市地税局通过几年的探索,将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与行政机关干部的培养任用挂钩,尤其是率先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于干部培养任用。
提拔任用必看。在开展干部晋升、转任,以及推荐后备干部工作时,均提前审核上年及当年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避免只根据一年来的工作表现评判干部,其导向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15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为二等奖以上。
在干部任用上,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比如,在2017年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中,1名基层税务分局局长虽然在民主推荐中得票率比较高,但是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时,发现其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是三等奖,因此未被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选用选调必看。无论是从基层选调到机关工作,还是从市局推荐到区局挂职锻炼,干部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都是重要的考察因素。2015年以来,该局机关选用的4名干部、推荐参加区局选调的3名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均为一等奖。
“这次选调到机关工作,机会非常难得,使我的工作视野更开阔。”被选调到市局基层工作科工作的詹凯淳颇有感触地说。2016年初选调之时,有多名竞争者,在大家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柳州市地税局决策者再一次将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选择了近年来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小詹。
教育培训必看。将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干部,纳入全局优秀人才培养范围,优先安排73名干部外派学习。
柳州市地税局对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干部,优先安排到省外、先进地区学习培训,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在“十百千”人才的选拔中,柳州市地税局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决定指标,只要不是优秀的干部,就算满足其他条件,也实行“一票否决”。2015年以来选拔的21名“十百千”人才的绩效考评结果全部为优秀。
2 将结果运用于评先评优
为最大限度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柳州市地税局重视绩效考评工作的针对性,直接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评选先进、优秀占比挂钩,以此推动全局工作开展。
“一把手”工作考核与组织绩效挂钩。单位组织绩效考评结果是优秀的,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就确定为优秀,以此促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尽职尽责抓落实。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绩效考评工作中,柳州市地税局推行“一把手”年度工作考核与组织绩效考评挂钩,把组织绩效考评作为“一把手”年度工作考核的关联指标,改变了依靠个人感情、依靠与科室、依靠与领导干部的关系好坏评价“一把手”工作的情况 。
“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评之后,推行工作也就方便了,我们对照指标抓重点,一级抓一级,重点指标全部落实到个人,人人有责任,事事讲绩效。”柳南区地税局局长黄欢雪说。这几年,柳南区地税局绩效考评结果在全市地税系统名列前茅。
组织绩效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个人评先评优直接关系个人成长,关系人生价值的实现。在绩效管理中,该局将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基层单位,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比例从15%提高到20%;机关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比例,则按科室的绩效考评结果,即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确定为40%、35%和30%。
这样的分配结果,将单位的绩效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个人评先评优不再是领导“划勾勾”,而是凭实实在在的“硬指标”,如果指标任务没有完成,那么绩效考评结果将在网上公示,个人评先评优机会渺茫。
比如,评选机关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时,有12人在民主测评中排名靠前,但组织绩效考评结果和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不在一等奖、二等奖范围内,未能评定为优秀。
绩效考评结果与“一票否决”挂钩。组织绩效考评结果为三等奖的单位,不得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三等奖的干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
在2016年度的评先评优工作中,虽然有2个单位和17名干部在民主测评中名次靠前,但由于组织绩效成绩和个人绩效成绩均不是一等奖、二等奖,未能评为文明单位和优秀。
3 将结果运用于奖励计发
柳州市地税局借助绩效考评的手段,将结果运用于干部绩效奖励发放,与干部利益挂钩。
奖励与惩戒挂钩。绩效考评的作用不但体现在对扣分项目的层层追责,还反映在绩效奖励上。
2015年,由于综合治税指标被自治区地税局绩效办扣分,该局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分别扣发了绩效奖励,总计11700元。此举对干部触动很大,促进这项工作在新的一年更好地开展。
鱼峰区地税局干部于丽霞,在全年绩效考评中获得优秀,与同级别的干部相比,她获得的绩效奖励更多。“劳有所获,基层干部做得比较顺心,至少工作成绩能通过奖励体现出来。”她说。
绩效奖励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既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考评有梯次、奖励有梯次的格局,又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了争先恐后搞创新、出成绩的良好氛围。
2016年,该局工作成绩最为亮眼,在绩效管理“指挥棒”的指引下,柳州市地税局全局人人讲绩效、事事讲绩效,工作成绩斐然,11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表扬性批示,先后在各种场合做先进经验发言6次,全面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该局先后获得全国职工之家、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和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市级以上荣誉42项。
实行“二次分配”。对全局税务人员的绩效奖励总额,该局综合考虑组织绩效考评结果、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职务责任等因素,进行再分配。
对绩效奖励进行“二次分配”,作为分管领导的总会计师梁喜书表示:“某个人所在部门的组织绩效考评结果是一等奖,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也是一等奖,得到的绩效奖励就多,反之就少。此举进一步强化了激励约束,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对推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梁喜书起初担心大家习惯了平均分配,不习惯这种有梯次的分配方式。
实际上,干部的心中最清楚哪些人在做事,哪些部门、哪些单位的工作做得好。每一名干部心中都有一杆秤,能够清清楚楚地作出评价。
绩效管理工作绝非一日之功,更非一人之事。下一步,柳州市地税局将继续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紧箍咒”的作用,以绩效文化为重点,进一步营造人人重绩效、事事用绩效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结果的双向激励作用,推动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全局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