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国税局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

基层负担轻了 监督实效强了

2017年07月05日 版次:04        作者:罗少宇 阳吉国 黄上军

2017年,针对基层监督工作中存在主体多、频次高、问责尺度不一等问题,湖南省娄底市国税局大胆创新,将全系统的检查、督查和审计等职能归集到一个部门,年初立项,按季统筹,按月实施,有效整合了检查项目、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实现了检查信息共享,促进了结果运用,大大减轻了基层负担,提高了监督检查质效,受到全系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明职责:搭建框架

针对上级提出的“不能搞虚化的监督形式主义,必须切实有效汇聚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等工作新要求,娄底市国税局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突出主题主业、注重基层基础、追求简单简化、坚持求真求实为原则,明晰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落地为一场生动的实践。

该局纪检组长罗少宇说:“大监督是我局主动提升站位、不断寻求发展的创新之举。但知易行难,完成这一创新实践,背后意味着艰辛和探索。”在机制建设启动之前,该局就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充分征集系统上下各个层面、相关人员的意见,聚智聚力,决定从最难处下手,针对难点、堵点、痛点,迎难而上,切实解决呼声最大、矛盾最多、阻力最大的问题,搭建起大监督的框架。

问题来自多方面,并非一朝一夕形成。比如,监督职责分散在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和财务管理等多个部门,且政策法规科、财务科既是执行部门,也是监督部门,导致监督工作分工不明、职责交叉,不利于顺利开展及责任追究。相应的,具有监督职责的人分散在各个部门,易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监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情况。又如,既懂税收业务又懂监督工作的人较少,易出现随意监督等现象。

针对这些老大难问题,该局决定实行专职监督、专人监督和专业监督的“三专”管理,通过调整工作职能,对监督职责重新进行划分,将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责划归监察室。人随业务走,把各个部门从事监督工作的人统一调配到监察室。同时,选配县(市、区)局纪检组长、监察室骨干参与全系统大监督工作中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监督团队。

强整合:形成合力

推行这项新机制,有如建设高楼大厦,第一步打牢地基,第二步浇筑灌浆。该局整合监督职能、整合检查项目、整合人力资源和整合结果运用,坚定迈出第二步。

监督职能整合是突破点。该局在2016年底即制定出台《娄底市国税局大监督实施办法》,成立“大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督查督办、执法督察、执法监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对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整合为“四察两审”。

检查项目整合是关键点。该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大监督”工作例会,审议各部门提交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监督实施项目,由“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人才库成员,组建监督检查工作组,统筹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事项,降低赴基层监督检查时间、次数和人员成本。截至目前,该局先后召开“大监督”工作例会4次,审议各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30项,议定并整合实施监督检查项目3类8个,重复检查率同比去年下降48%。

人才资源整合是支撑点。该局从全系统各岗位集中选拔业务骨干35名,纳入第一批“大监督”人才库,充实监督检查的工作力量。并结合全系统精英培训班,提升监督人员的税收业务素质。

结果运用整合是落脚点。监督工作结束后,该局“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及时审定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对共性问题集中处理,对个性问题分类处理,反馈并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整改到位,较好地实现了“监督一个标准、处理一把尺子”。

立规矩:明晰流程

该局从规范标准、规范流程和规范问责3个方面出发,精心设计了一整套可以按图索骥的工具书。

规范监督标准。该局从6个方面重新梳理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政策法规依据1342个、检查节点300余个、风险点2343个,规范各类检查文书资料18项,征求意见20余次,制定工作规范,从制度层面统一“四察两审”工作尺度和标准。

规范监督流程。该局梳理监督工作流程,注重实践性与操作性结合,从“大监督”工作的准备、实施、完结、结果运用和整改问责等环节入手,细化疑点核查的方法和路径,做到每一步都有具体指导和规则约束。

规范监督问责。该局把“大监督”工作融入全市国税系统“全面责任管理、全员绩效考核”,统一问责追责。结合省局、市局《绩效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督成果应用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干部个人考评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确保“大监督”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该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集成为路径,以强化落实为目标,经过半年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这套监督工作的新机制,通过“线索共享、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形式,释放出强大的正能量。

显成效:释放活力

“工作流程清晰了,资源利用优化了,检查频次降低了,问责力度加大了,基层负担减轻了,监督实效增强了。”该局局长张诗东概括“大监督”机制取得的成效。娄底市纪委组织多部门赴该局调研,娄底电视台清风频道对这一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监督检查人员说:“‘大监督’是市局突出主体主业、实现简单简化工作思路的具体表现,不仅让基层缓了一口气儿,也让我们的工作变得轻松了。”

以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巡察工作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需要检查人员10名~12名;政策法规部门开展执法督察工作需要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需要检查人员4名~6名;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需要检查人员4名~6名。

实行“大监督”工作机制后,通过统筹实施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仅花费15个工作日便全部完成,工作时间上缩短了2/3;仅需要10人便可完成工作,节约人力8人~14人。去年,该局对下属单位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工作,抽调12人,工作15天,督促被检查单位党组整改3类35个问题。今年,通过统筹实施,仅安排检查人员20人,历时15个工作日,便完成对2个单位的巡察、执法督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发现巡察问题7类52个、税收执法督察问题6类43个、经济责任审计问题22个、财务审计问题24个。

今年以来,先后对“大监督”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负责人约谈6人(次),责任追究92人(次),其中批评教育80人(次),绩效扣分12人(次),经济罚款2100元。实现了问题整改率100%,追责问责率100%。

“大监督”发挥的抓手效应初步显现,撬动效应也十分明显——优质检查资源高度集中,加大了问题的发掘力度,树立起一道纠错的防火墙,发挥了工作助推器的作用。今年5月,该局根据第一季度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确定房地产、建筑和驾校3个行业作为专项督察目标。通过主动与地方政府衔接、沟通,形成了专项督察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了督察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将监督成效顺利转化为工作成果,保障了税收事业的稳定发展、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