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制的确定,始终以有利于营商、投资和贸易发展为主导。其所采取的简税制、低税率和单一属地课税原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问题。政府因此无须制定其他税收激励政策,管理、征收和遵从成本很低。未来,香港税制需应对公共财政带来的挑战,提升税务透明度,以符合国际要求,保持其竞争力。
20年弹指一挥间,1997年香港回归时的一幕仍生动地留在许多人的记忆里。20年来,香港和内地历经许多重要时刻,社会和经济的变化令人瞩目。在20年的发展过程中,香港始终秉承“小政府、大市场”的原则,维护自由市场制度,保障市场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予香港在财税领域高度的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拥有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管理自身财政事务并依据自身所需保持收支平衡的自治权利。这些权利对保障香港回归之后的稳定与繁荣,维持其国际竞争力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基本制度:简税制、低税率和采取单一属地课税原则
香港采取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和“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自由市场的运行。这一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制度是香港市场经济的灵魂,反映在税收领域则是采取简税制、低税率和单一属地课税原则,政府较少制定特别税收政策干预经济行为。
香港的税制以所得税为主,仅对商业实体的利得、个人的工薪所得和出租物业所得3项分类所得征税,在所不问投资利得等其他类型的所得,即香港仅征收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所得税。这对保护投资者积极性和激发企业、个人的进取精神起到了促进作用。并且,对投资利得、利息和股息红利收入免税能刺激储蓄和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对于利得税和薪俸税,法例对个人的免税额和商业实体的扣除有较为优厚的规定,使得许多普通工薪阶层和中小商业实体免除纳税义务。
香港不实行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作为重要税收来源的增值税,仅存在极其有限的间接税,如印花税和汽车首次登记税等。就3类所得征收的税率,对个人最高不超过15%,对公司不超过16.5%。这些都使得香港在国际范围极具竞争力。最为重要的是,香港遵循单一属地课税原则,仅对来源于香港的所得课税,豁免源自香港境外的所得,无论相关款项是否已汇回香港。这一课税原则与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的属人与属地原则不同,无须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也无须对前者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和后者来源于本国或地区境内的所得征税。这一原则的采用与香港特殊的历史和地理环境有关。
香港税制的确定,尤其是所得税制,始终以有利于营商、投资和贸易发展为主导。其所采取的简税制、低税率和单一属地课税原则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而且使得税制简单,征收和遵从成本较低。这些税制特点还促使香港税制达到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能更好地确保其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
同时,香港政府较少制定特别的税收政策影响市场参与者的经济行为。一方面,这与其秉承的自由市场竞争制度和政策一致;另一方面,简税制、低税率和单一属地课税原则本身就被看作一种税收激励,政府无须制定其他额外税收激励政策。的确,稳定简明的税法、具有税收中性的税收制度对经济行为造成的扭曲最轻,更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将政府管理成本降到最低。2000年2月,《经济学人》曾总结道,香港简税制、低税率和单一征税原则的传统是其经济起飞和繁荣的一项主要原因。
征收管理: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上公平、透明和具有效率
香港属于普通法地区,其税法制定与实践深受普通法原则影响。香港现行税制由《税务条例》及其附例和税务规则构成。法院判例也是税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税务行政须依照税收法律和判例进行。作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法治地区,香港在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上相较于许多国家和地区公平、透明和具有效率。有关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必须通过香港立法会批准。税务局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一般不直接接触。纳税人需就其源自香港的3类所得自行申报纳税。若纳税人对评税和纳税事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与税务局沟通。税务争议可通过行政申诉或司法诉讼的渠道解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相关法律程序的设计都能保障税务争议由独立、专业的机构处理,为纳税人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可以说,香港税制和征收管理上的特色是其竞争力的根本组成要素,为其经济发展和繁荣作出了贡献。2016年,香港被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评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并于2017年蝉联殊荣。如此瞩目的成就背后,是20年来香港经济和社会从未间断过经受冲击和考验,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3年禽流感爆发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在此过程中,香港不仅依靠自身力量应对危机,而且得到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财政税收领域,中央政府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促使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更具吸引力,内地会计行业对香港的开放程度更高,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在内地市场更具竞争力。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也为内地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一直以来,香港特有的税收制度和法治保障使得香港成为许多跨国公司和集团对中国投资的一个重要地区总部。香港不仅是世界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输出地,更是亚洲基础设施股权投资最重要的区域来源。近年来,香港更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其对外投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未来发展:回应社会需要,应对日益激励的国际竞争
尽管存在诸多优点,香港税制也面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带来的许多压力。其中税基过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简单低税制加之优惠的宽免措施造成税基狭窄,税收来源集中在较少数产业,使得香港政府财政收入容易受经济情况影响而大幅波动。同时,香港社会人口老龄化、财富分配不公、医疗、房屋资源缺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开支不断增加,为公共财政带来挑战。近年来,国际社会不断加强对企业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的打击措施,香港必须作出配合,提升税务透明度,以符合国际要求,保持其竞争力。在2017年~2018年财政预算案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一系列财政税收措施以回应社会需要,应对日益激励的国际竞争。例如,政府通过实施额外印花税、买家印花税和调高从价印花税率等措施抑制房地产投机,稳定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打击避税合作,拓宽香港的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为营商及投资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任何税制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自身特征。作为一个具有活力的自由经济体,香港税制的未来发展需要适应自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并符合国际社会的要求。历史上,香港税制上的特点和优势为其成为一个发达经济体、实现经济繁荣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向前看,香港如何在一个全球化不断加深的时代,依靠自身和祖国内地保持其竞争力,继续实现经济和社会前进,既充满挑战又充满希望。
(作者单位: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