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居民身份别搞错

2017年07月14日 版次:10        作者:吴为

投资海外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居民身份。大多数国家对本国税收居民的全球所得征税,对非居民只就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税。企业在海外投资时会与投资对象国产生经济联系,如果这种联系足够强,就有可能被对方根据国内法视为税收居民进行管辖。企业需要注意居民身份改变带来的风险。

对个人来说,根据罗马尼亚法律,在罗拥有永久住所,或者核心利益中心在罗,或在相关历年结束的任何连续12个月中在罗停留183天以上的个人是罗税收居民。在罗马尼亚出现或离开超过183天的个人须填写并提交税务调查问卷,以确定其税收居民身份。

对企业来说,按照罗法律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罗的企业都是罗税收居民。按照罗法律,“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作出战略经济决策的地方,或者最高级人员对公司实施管理和控制的地方。

如果在罗马尼亚成立代表处,只能从事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不能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不会不构成常设机构。代表处每年只需缴纳4000欧元的税收,6月25日前和12月25日前各缴一半。

如果外国公司在罗拥有多个常设机构,必须指定其中一个代表所有常设机构申报纳税。

在国外受雇、在罗马尼亚从事雇用活动的个人,须每月计算、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费。向非居民支付所得的人,应该在发生支付次年2月底以前,向税务机关以电子方式提供预提税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