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在2012年开征,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的征收压力增大。鉴于目前地税部门征收场所和人员数量有限,笔者认为,利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实现自然人缴费银行预储批量划缴及社保部门自动登记入账的征管方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为例,目前,地税机关对辖区个体户缴税已经推行了银行预储批量申报划缴,这为推行银行预储批量划缴社保费工作提供了借鉴。因此,利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和银行ATM机自动存款功能以及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PIS),完全可以实现自然人缴纳社保费的预储批量划缴工作。这样一来,不仅为自然人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缴费渠道,而且也有效地缓减了地税机关的征收压力。
社保费银行预储批量划缴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自然人缴费人首先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签订缴费人、商业银行和地税的三方协议,然后通过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和TPIS系统对自然人缴费人基础信息进行登记确认,最终三方协议验证通过后,自然人缴费人就可以在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预储费款了。
第二步,自然人缴费人分别在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比如第一季度的3月份)到商业银行柜台或自动ATM机预存当年需要缴纳的社保费金额。地税机关一年分4次进行批量划缴即一个季度一次。如果缴费人第一季度没有存入应缴费额,地税机关只能在下一个季度预储批量划缴,然后以此类推。
第三步,自然人缴费批量划缴完成后,地税机关与银行进行实时对账生成对账单(分险种、分银行、分缴费户的明细清单)并传递社保部门进行自动登记入账。
简单地说,自然人缴费成功后,应划缴费额就通过商业银行系统从缴费人个人账户上将应缴费额直接通过TPIS系统直解人民银行国库,最后传递社保部门登记入账。
当地税机关通过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对自然人缴费户进行批量申报时,征管系统自动向银行发送划账请求,划缴社保费信息主要包含自然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险种、缴款金额等信息。批量划缴发出请求后,银行系统核对身份证信息与银行账户的对应关系,并比较自然人银行账户余额与本次缴款金额,满足条件时,将该账号请求划账的金额通过TPIS系统直解人民银行国库。银行操作完成后,将处理结果(包含交易流水号等)返回到地税机关,再由地税机关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进行相应处理。
自然人通过银行预储批量划缴缴费后,可以凭银行卡到银行ATM机打印或查询缴费清单。如果自然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可凭居民身份证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机打印相应完税证明。
对于自然人缴费人来说,24小时自助银行ATM机操作界面设计比较直观,操作简单,按照界面提示来选择就可以完成操作,自然人缴费人再不需要去地税和银行两头跑了,为自然人缴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尤其在异地居住的自然人缴费人使用该缴费方式更是方便。批量申报划缴社保费成功后,特别是后续工作,如地税、银行与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了无纸化对账。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