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的签署,标志着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改取得重大成果。BEPS行动计划是国际税收合作迈向新阶段的第一步。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包容性增长”理念推动经济增长,由此,税基共创与利润共享的国际税收新战略将成为国际税收改革战略的中国方案。
2017年6月7日,68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BEPS多边公约》)。《BEPS多边公约》作为第一个全球性税收政策工具,有利于构建更具多边特点的国际税收体系,为市场提供规范性和确定性,进而为全球化向新阶段演进奠定基础。未来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以包容性增长和共享秩序作为坚强柱石。由此,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国际税收政策体系必然应时而生。
《BEPS多边公约》签署:有效推动BEPS成果落实
2017年6月7日,《BEPS多边公约》首次联合签字仪式在法国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总部举行,68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该《BEPS多边公约》。
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这被G20称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为了堵塞国际税收规则漏洞,G20领导人于2013年决定实施国际税收改革BEPS行动计划,并委托OECD牵头推进该项工作。包括所有G20成员、OECD国家和19个其他国家在内的62个国家共同参与了BEPS项目。最终,BEPS项目的15项行动计划成果报告于2015年10月发布,并在当年得到G20领导人批准实施。
《BEPS多边公约》旨在将国际税改BEPS项目的成果应用于全球3000多个税收协定中,在为具体税收协定中的政策提供灵活性的同时,执行最低标准以防止协定滥用,改进争议解决机制,并使各国政府通过BEPS项目所制定的其他税收协定措施来完善本国的税收协定。专家认为,《BEPS多边公约》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就跨境所得税收政策进行多边协调的法律文件,有利于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它的签署标志着G20国际税收改革项目BEPS所有行动计划的完成。
中国:从跟随者到参与者的华丽转变
《BEPS多边公约》的签署是过去不到4年内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多边税收合作法律,连同中国对外签署的102个双边税收协定、10个情报交换协议以及十余个双边税收合作备忘录,共同构成了中国国际税收合作的法律框架,可望有力促进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并为经济全球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这表明中国将积极促进税收政策多边协调和税收征管多边合作,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中国税务机关在落实好《BEPS多边公约》的同时,将充分用好这个法律工具,努力为中国企业跨境投资和发展提供税收领域的确定性,加强国际税收风险应对指导,完善税收服务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国际税收争议,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助推经济全球化发展。
近年来,中国全面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充分利用G20委托OECD对国际税收治理体系重塑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立足中国自身推进税收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先后向OECD提出一系列立场声明和建议,不断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体系,逐步筑牢由过去的“跟随者”到现在的“参与者”、由简单的双边合作到综合的多边合作的基础,为促进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建设发出了中国声音,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从国际税收规则适用的被动跟随者到国际税收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的华丽转变,将有助于平衡世界税收权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协调发展。
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税收秩序的破茧重生
一般认为,BEPS行动计划是金融危机的产物,其表面的逻辑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资本所有者主导的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以追求超额垄断利润为目标,不断地进行各种激进的逃避税安排,导致国家税收主权和政府税收汲取能力的弱化,由此产生的财政危机传导至金融和投资领域,出现世界性经济失衡和停滞的全球化困境。然而实践证明,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不只是跨国公司逃避税的产物,更是主要经济体的经济理念和制度设计出现重大偏差。在发展理念上,西方国家笃信新自由主义,提倡有限政府,在制度设计上,全面限制政府参与经济生产和分配的积极职能,极端强调限缩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导致初次分配机制的巨大失败,引致全球经济格局失衡和发展停滞,全球化陷入困境。因之,在本质上,全球化困境主要是国家基本经济理念和制度的错误,其次是跨国公司逃避税行为失范,两者共同导致大量利润和税基退出全球经济大循环。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的核心。历史和逻辑的发展决定了,不断改革和完善的国际税收秩序将成为经济发展全球化新阶段的重要基础和强大柱石。BEPS行动计划志在打击跨国公司逃避税行为,并为此构建了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为一体的国际反避税体系,这是全球化迈向新阶段的第一步。我们更应看到:基于自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巨大成功,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以主权性参与、主导性创新的系统性改革思路,形成了以“包容性增长”理念推动的具有实质正义和积极公平的经济增长型秩序。“一带一路”开启的不只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简单历史进程,而更是一种区域和全球资源配置新模式。这种递进式、体系性的国际税收秩序重构表明:税收不应只是竞争的标的,而更应成为合作的推进剂,国际税收秩序正在破茧重生,全球化将以一种崭新的更健康的秩序展开并迈向新阶段。
Neo-BEPS:助力中国从参与者到引领者的精彩跨越
如果说BEPS强调分好蛋糕,意在存量竞争中寻求一种形式公平,“一带一路”则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旨在集中资源做大蛋糕,在合作中寻求增量共享。由此,税基共创与利润共享(Neo-BEPS,Base Expansion & Profit Sharing)的国际税收新战略也就呼之欲出,并终将发展成为BEPS行动计划后国际税收改革战略的中国方案。
在“一带一路”包容性增长理念推动下,Neo-BEPS战略打造的是一种更具主动性的“走出去”、增长型、共享性秩序,其有赖于市场增强型的有为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的推行,以在区域间建立以公平利润原则、公式分配法、地域特殊性优势分配权、行业税收安全港规则和区域税务特区制度等为内容的国际税收创新体制,并将以简单、确定、高效和公平的国际税制推动税基共创、利润共享、经济发展和实质性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实现。如此,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将实现从国际税收改革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到战略设计的积极引领者的更为精彩的历史跨越。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