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控外埠建筑企业税收

2017年07月19日 版次:03        作者:汤涌 记者 贠相忠

本报讯(汤涌 记者贠相忠)山东省莱州市国税局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共享外埠企业信息,促使外埠企业照章纳税。今年以来,外埠企业月均缴税300多万元。

外埠建筑企业流动性大,加之企业自行开票,税收难以控管。去年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后,莱州市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局和土地局等,共建由国税局统一整合的外埠企业应报备信息共享平台。在这个专用平台上,建设局提供施工许可信息,财政局提供招标信息,交通和公路局提供国道、省道及乡村公路施工信息,乡镇街道提供各企业建设信息。根据外埠建筑业纳税人备案信息,国税机关、外埠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实行三方约谈制,要求房地产商及时向国税机关提供项目开发资料,提醒外埠企业出具用于项目结算的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税票。同时规定,外埠企业需按进度预缴税款和到办税服务厅开具发票完税。此举有效解决了税务机关对外埠企业报验税收信息不足和不按税法规定纳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