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在全省8.5万余户符合评价条件的纳税人中,评出1409户纳税人为纳税信用A级,另有6.7万户纳税人被评为B级,1.4万户纳税人被评为C级,2647户纳税人被评为D级。
据介绍,这些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将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税收服务和管理、土地使用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领域享受到联合激励措施。与以往考评方法不同,此次纳税信用评价首次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采集纳税人信息,根据纳税人全面的涉税(费)信息情况,经系统自动计算出纳税信用评价分值,税务机关核查后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
黑龙江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评定后,将严格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于纳税信用好的纳税户,可通过“银税互动”等金融产品助其融资,将纳税信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资本”。对失信纳税人采取联合惩戒等措施,使失信纳税人处处受限。据悉,2016年,黑龙江省银税合作金融机构共为全省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4亿元,把企业的诚信变成了“真金白银”,实打实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