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

阳光采购提质增效

2017年07月26日 版次:08        作者:倪宏杰 王礼颖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夯基础、控细节、提效率、谋创新”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实现透明采购、规范运行。

夯实制度基础。阳光采购、制度先行,市局建立完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规范机关财务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法依规开展采购。制定了《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目录范本(2.0版)》,对政府采购档案进行标准化管理,既保证了采购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全面完整,又促使系统各单位对采购流程作出回顾与检验,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把控采购细节。每项采购中,成败在细节,市局按照《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明确验收不仅仅指合同执行完毕的整体验收,也包括对阶段性工作完成的确认。每一次中期付款及支付尾款前,业务部门都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签字盖章的验收单,验收职责明确到人。通过对细节的深究细抠,填补政府采购工作环节之间相对薄弱的管理缝隙,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的精细程度。

提升运转效率。采购工作流程涉及单位内部多个部门,信息传递慢、流转周期长。为解决规范和效率这对矛盾,市局开发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软件,将线下流程并入单位内部办公系统,每个环节对经办人员均有提示,实现信息的跨部门快速流转。管理软件具有采购项目档案电子化存储功能,便于经办人员调阅查询。通过管理软件抓取数据,可以计算出按部门或按项目采购计划执行进度,推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采购工作,大幅提升采购项目的实施效率。

探索工作创新。市局按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上海国地税合署办公的组织优势,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服务采购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市局顺利完成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和市税务广域网线路租用等项目采购,为机关正常运转保驾护航;完成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评估、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等项目采购,逐步探索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完成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普通发票印制和网上电子申报服务等项目采购,满足纳税人共性需求,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