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税局和青岛市国税局是国家税务总局内控制度建设试点单位。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各方面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安徽省国税局局长张德志和青岛市国税局局长冯光泽,请他们介绍内控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情况。
问: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谈谈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张德志:内部控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内部控制,促进依法依规办事,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人为干扰和盲目执法,进一步促进干部自觉守法、严格执法。二是堵塞管理漏洞。通过科学设置各环节、节点岗位职责,形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有效防止管理失序甚至失效的现象。三是提高工作质效。健全内部控制,把监督覆盖到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全程实时监控,发挥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监督,推动税务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四是促进廉洁从税。内部控制全面整合“两权”监督方面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通过梳理重点风险事项,制定防控措施,构建了一张风险防控“大网”,有利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提升倡廉拒腐的能力和水平。
冯光泽:通过试点,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内控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加强“两权”监督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税务系统内部管理有效性的重要举措。税务系统内部控制是规范行为、防御风险的有力武器,是对标规范、对照职责开展风险预警、风险防控的“报警器”和“防火墙”,能够切实增强职能部门和税务干部风险意识、强化内控理念,提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问:内控机制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你们是如何推动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的?
张德志:安徽省国税局站在全局的高度,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大力推动内控制度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税务总局要求,专门成立了由省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控机制联络员制度,明确内控专岗人员和联络员,抓好任务落实。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区分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各业务处室是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本业务条线和本部门的专项制度、内控指引,对风险点实行嵌入式管理。督察内审部门是管理部门,对内控工作开展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冯光泽:青岛市国税局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市、区两级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内控制度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强调内控制度建设的全局性地位和基础保障作用,要求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勇挑重担,抓住试点的有利契机,将其抓紧、抓细、抓实。二是在责任分工方面,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各业务处室,要求切实承担起自身业务范围的内控建设和落实工作。督察内审部门承担管理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三是在工作方法方面,采取重点工作推进会、督查督办和内控工作调度会等形式部署工作,统筹协调整体工作,持续跟进工作运行,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整体工作氛围。
问:在推行试点工作当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果?
张德志:一是明目标,清责任。根据税务总局内控基本制度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7个项目作为我局内控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将梳理流程、完善制度和平台对接等12项重点任务分解,理清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查风险,定措施。结合外部审计监督及省局内部重点工作督查、巡视整改、“基础检查、制度建设”专项活动等综合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梳理风险节点,制定应对措施。三是找依据,重规范。将政策依据的规范性要求贯穿于编写工作的始终,查找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时,既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又兼顾税务系统各种规范要求,确保排查风险事项符合实际,查找风险点精准度高,应对措施针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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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们除落实税务总局制定的专项制度外,还另外制定了包括督查督办、督察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纳税评估、信息技术管理和党务管理在内的7个专项制度和配套指引。最近,又在组织相关处室继续排查教育培训、后勤管理和基本建设等其他行政管理事项风险点,以及发票管理、注销税务登记、税收定额核定等重点执法领域风险点,逐项编制内控操作指引,使内控制度和指引覆盖到所有行政管理和税收业务重点事项、重要环节。
冯光泽:试点伊始,青岛市国税局就确定了“明、速、稳、精”的“四字诀”,即明确方向,迅速启动,稳妥推进,精于实干。工作中,市局机关25个职能处室全部参与,举全局之力,事不避难,大胆探索,全力攻坚,着力搭建“大而不粗、全而不疏”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截至目前,我们共完成了11个内控专项制度、24套青岛国税本级内控操作指引的编制工作,共计梳理税收工作事项164项、排查风险点1827个、制定防控措施2184条。
问: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的,请你们谈谈在试点过程中有哪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张德志: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很关键。一是部门合力是关键。内控工作牵涉面极广,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难度,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是不可能的,必须依靠部门合力。我们通过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的聚合作用,举全局之力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二是岗责明晰是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内控制度的风险梳理与岗责规程制定工作相结合,明确岗位设置,梳理业务规程,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提升了制度内容编写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三是任务明确是保障。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我们制作编写模板,统一了内控制度编写要求,明确各部门内控岗位人员、内控机制建设联络员、内控制度编写人员,确保任务到岗到人。
冯光泽:一是厚植理念,塑造文化。我们不仅关注内控方法和内控措施,更关注内控理念、内控文化的养成。随着内部控制工作的不断深入,各部门(单位)愈发感觉到风险的无处不在,更加感受到内控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二是注重创新,改革集成。我们聚焦理念提升、岗责优化、制度检验和流程再造,以试点推动落实改革集成,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向全面纵深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套既符合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又适合青岛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内控理念再提升、岗责体系再优化、制度建设内生化、业务流程再改造、平台建设新需求的工作目标。三是落地运行,边试边改。我们率先试运行了税务稽查和政府采购两个专项制度。稽查专项制度试运行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稽查案件集体审理事项应属于重大税收执法事项,为此我们对照税务总局的《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启动了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相关制度的立项和编写,通过内控制度内生化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风险。
问: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完成后,你们将如何做好制度的“落地”工作?
张德志:一是补充完善内控制度。逐步扩大专项制度和指引的覆盖范围,如单独制定发票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风险管理制度,突出工作重点。二是加强内控内生化工作。做好内部控制与业务管理的融合,按照统筹实施、分步推进原则,对照专项制度和指引,选取重点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制定内控指标,纳入内控平台或者金税三期各子系统及其他税务工作软件。
冯光泽:非常认同张局长的说法,除了上述工作外,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对风险防控措施实行“嵌入式”管理。要以各税收业务规范为基础,全面梳理风险清单,延伸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制定控制措施,在原有业务规范基础上增加“风险提醒”和“防控措施指引”等内容,实现风险防控措施的“嵌入式”管理,做实做细内控落地。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内部控制的落脚点在基层,要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内控制度的要求,抓好内控在基层的落地。三是强化内控监督。尽快推出管理制度,制定考评指标和体系,运用好评估、检查、考核等手段,奖前罚后,进一步推进内控的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