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视角看深圳金融业十年发展

2017年07月31日 版次:07        作者:桂乃希 彭琦 廖玲

金融业作为深圳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以不到1%的从业人口,创造了全市15%的GDP和20%的税收,为深圳市乃至全国的税收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文从深圳金融业2006年~2015年的经济税收发展入手,对金融业10年税收特点进行了研究,并就行业营改增政策效应进行了分析,对金融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促进深圳金融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金融产业发展快 支柱地位稳固

金融业作为深圳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伴随特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壮大,目前已初步建成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体系,形成了立足深圳、融通香港、依托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2006年~2015年,金融业成为深圳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金融业增加值从462.7亿元增长到2542.8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3.6%,高于同期深圳GDP增速10个百分点。2016年上半年,深圳市金融业总资产达12.1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实现增加值1292.9亿元,同比增长10%,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攀升至15%。

深圳金融业蓬勃发展带动了产业税收高速增长,金融业税收贡献能力不断提升。2006年~2015年,金融业税收从93.5亿元增加到979.7亿元。2016年上半年,金融业实现税收595.7亿元,同比增长11.5%。

银行税收贡献大 聚焦效应显著

税收十年增长十倍,助力经济转型升级。2006年~2015年,金融业税收从93.5亿元增加到979.7亿元,从不足百亿元增长到近千亿元,累计增长约10倍,年均增速高达29.8%,远高于同期总体税收增速。随着金融业税收快速增长,金融业对整体税收贡献持续提高。2006年~2015年,金融业税收占全市总体税收比重从8.8%上升至23.7%。

主体行业协同发展,银行税收贡献超五成。2007年~2015年,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占金融业总体税收的比重分别为54%、25%、15%和6%,呈现银行业为主、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局面。其中,银行业牢牢占据金融业半壁江山,税收年均增速为18.6%,行业税收呈现比重大、增速稳的特点。

税种结构相对集中,所得税收入波动较大。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深圳金融业的主体税种,占金融业整体税收的比重分别为55%、26%和16%,三大税种合计约占金融业税收的97%,其他税种比重较小。

重点企业贡献突出,税收聚集效应显著。深圳金融业经过数十年发展,涌现出一批如招商系、平安系、国信和中信等龙头企业,税收集聚效应日趋显现,对金融业乃至总体税收贡献十分突出。

营改增效果明显 逐渐进入减税通道

金融业增值税收入规模快速扩张。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金融业增值税规模快速扩张,带动全市营改增收入和增值税总体税收加速上升。2016年1月~5月,金融业增值税收入仅1.2亿元;截至9月底,金融业累计实现营改增收入59亿元。金融业营改增收入占四大试点行业营改增收入的36%,拉动营改增收入增长62.6%,拉动总体增值税收入增长8.1%。

税制转换初期税负下降同时税收减收。2016年截至9月底,金融业营改增收入与还原后的营业税相比减负4.9亿元,减负比例为7.5%。金融业营改增收入与上年同期营业税收入相比下降32亿元,减收比例为35.2%。

中长期营改增减税效应有望进一步释放。从深圳的情况看,2016年截至9月底,新政策涉及金融业收入149.7亿元,涉及税款7.5亿元,金融业全行业在6月进入减税通道。长期来看,随着抵扣链条的全面通畅,相关政策细则的逐步细化和完善,以及试点纳税人财务管理的调整适应,结构性减税效应将进一步释放。

战略地位待提升 多项短板需补足

金融中心战略地位有待提升。深圳的金融中心地位主要体现在扮演国家金融创新试验中心的角色,与京沪相比,深圳的金融战略地位并不突出。

金融机构国际化程度相对较弱。深圳在银行、证券和保险3个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数量明显低于上海和北京。截至2012年底,深圳的外资法人金融机构为16家,这个数量只及北京的一半,上海的1/4。此外,深圳本地的法人金融机构具有全球较高知名度的不多,金融国际化程度不高。

金融业总体规模和绩效实力仍显不足。虽然从增速看,深圳金融业税收增速处于京沪深的中游,但从规模看,2015年深圳金融业税收规模仅为上海的1/3,北京的1/5,差距悬殊。在金融业绩效方面,2015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比北京和上海都少了1400亿元,占GDP的比重也比北京少了近3个百分点。

金融业人才储备差距较大。据统计,目前深圳金融从业人员只有14万左右,而北京、上海均为30万以上。深圳在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支持政策方面也不具备比较优势。

促进深圳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继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改革创新的统筹谋划,建设区域性国际化金融要素市场,形成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多功能和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同时,对于跨境金融、民营金融和创新金融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详细的战略发展规划。加速推进金融业规范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整体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

——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发展跨境金融业务。深圳作为全国性金融中心,应把握国际金融资源转移的历史性机遇,促进国际财富管理机构集聚,引进国际多边金融组织,支持中外资金融机构深化股权合作,鼓励本土金融机构积极“走出去”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增强深圳金融机构国际化水平。同时,应大力发展跨境金融业务,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加快提升金融业务国际化水平。

——加强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前海金融集聚区建设。利用好深圳在市场、地缘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深交所国际化发展,深化与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合作,提升深港金融合作层次。发挥前海的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通过高标准规划打造前海国际金融集聚区,加快发展前海离岸金融市场,拓宽深港保险合作领域,促进国际金融资源集聚。

——强化金融人才体系建设,优化人才环境。强化深圳金融人才体系的建设,加大金融人才引进集聚力度,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及完善金融人才工作保障机制。一是打造金融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二是深入开展业务再培训;三是开展金融认证工作,强化金融人才的分类与管理;四是优化金融人才内外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