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税上半年为企业减税近百亿

2017年07月31日 版次:07        作者:本报记者 金琳 李祥林

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国税局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全省56万户纳税人减免税款98.6亿元,占同期入库税款的19.9%。减免金额比2016年同期增加15.1亿元,增长18.1%。税收优惠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在促发展、惠民生、调结构等方面的效应得到了充分体现。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据统计,全省共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税款11亿元。其中,近52万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税款9.7亿元;1.8万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3亿元。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有力助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三农”发展。国税机关对农户小额贷款、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农业基础建设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为全省涉农纳税人减免税款8.3亿元,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支持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及文化教育体育产业发展。为从事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管道运输等服务的纳税人减免税款2.3亿元。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优惠政策,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为从事文化教育体育的企业减免税款1.1亿元。

支持重点群体的发展。为全省从事粮食收储、安置军转干部企业及随军家属、安置残疾人就业、幼儿园、养老机构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等业务的纳税人减免税款2.9亿元,促进了就业,救济了困难,提高了居民收入,改善了民生,重点群体得到了社会保障。

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0.1亿元,有力地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企业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创业、科技发展、技术转让优惠0.8亿元,推动了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