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理欠税国际经验的借鉴与思考

2018年03月07日 版次:06        作者:余菁 周寒 姚望

一、我国清理欠税难点

欠税是指纳税人(包括纳税担保人及扣缴义务人)在其自行申报或税务机关核定税款后未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限缴期满后仍未按期缴纳税款的行为。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及刑法均对欠税作出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清理欠税工作主要存在三大难点:一是传统的征管手段面临挑战。受到未全面实施委托代征,国地税数据尚未实现实时交换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一些社会信用度低,自主遵从意愿比较弱的纳税人趁机钻空子。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部分增值税纳税人欠缴城建税、相关附加等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没有金融机构的支持,税务机关无从获知企业现金流的情况,导致清欠难、执行难。三是强制执行时间长、操作难、程序繁复,税务机关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历年均有强制执行程序难以终结的情况。

二、清理欠税国际经验

(一)OECD各国清理欠税的一般方法。

在OECD成员国中,英国、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荷兰和法国10个国家在清理欠税方面卓有成效,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工作。一个层面是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通知欠税人缴纳税款,同时对欠税加收利息,敦促清欠;另一层面是税务当局根据欠税人主观故意,决定是否进一步展开行动,启动追征程序或强制执行。具体清理举措包括:公布欠税人信息、发送欠税通知、发起税收调查、启动追征程序、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提起诉讼和申请破产等。

(二)美、英、韩等国的特色清理方法。

1.美国:(1)完善的电子税收系统。对1万~10万美元的欠税,电子收税系统自动发出程式化的通知,并启动强制征收程序。(2)大额欠税集中清理。对10万美元以上的欠税,税务官员安排与欠税人会面,调查其资产和支付能力,并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不同的处理方案。(3)严格管控现金流。美国国内收入署拥有覆盖货币、银行和企业的检查系统,数据库储存着来自银行、企业和货币使用者的动态信息,规定数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银行、企业必须申报。

2.英国:(1)从所得中征收。对个人自我评定申报税款中的欠税,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可以通过改变欠税人的税收标号,从纳税人的工资中扣除,以便征收税款。(2)扣押财产并变卖。如果欠税人不支付欠税,将列出可覆盖欠税金额及相关费用的欠税人财产清单,对清单内的资产实施扣押。(3)从欠税人银行账户直接扣款。

3.韩国:(1)公布欠税信息。韩国国税厅公布欠税人的姓名、地址和所欠税款。(2)大额欠税重点追征。成立大额欠税隐匿资产追踪特别工作团队。(3)隐匿资产举报奖励。设立隐匿资产举报中心,根据欠税金额的大小,奖励举报人欠税数额的5%~15%,最高不超过20亿韩元。

三、对清理欠税的思考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公布欠税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以上10个OECD成员国,无一不是利用社会信用评价和监督体系,通过定期公布欠税信息,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实施欠税清理。在信息公开的背后,则有完整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的支撑。我国虽然建立了定期公布欠税信息的制度,但是由于缺乏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和对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欠税信息即使被公开,也不影响欠税人的生活、生产,公开的效果大打折扣。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将税收信用评价纳入整个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并强化对评价结果的应用。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掌握欠税信息,推进资源共享。掌握欠税人的财产状况,是开展有效欠税清理的基础。只有全面掌握欠税人的银行账号、不动产信息,才能为后续清理欠税、强制执行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也就是说,只有得到工商、银行、房管、公安和外汇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现有的限制出境、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才能落地。建议借鉴美国的做法,欠税人若发生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流动,必须在法律层面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且金融机构需要提供欠税人资金流的情况。

探索强化税收留置权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国税务机关由于种种原因,在清理欠税方面一直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从立法层面看,税收强制执行仅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简单规定,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从具体实践看,操作难度大,执法风险高,执行效果差,既耗时也耗成本。建议借鉴美、日等国家的经验,推行税收留置权强制拍卖,通过房产抵押、政府信誉保障,营造一个有序竞争的资金借贷市场。

探索分类分级管理和欠税人跟踪管理。鉴于欠税成因复杂,追缴难度大,可通过细分,增加清欠计划可执行度,并对大额欠税人集中管理,从而提高清欠质效。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去年通过深度分析欠税数据,从欠税数额、欠税成因和企业概况几个层面,对欠税人进行分类、分级,按月依据新欠数据及清缴数据更新欠税台账,并根据类别、级别,对欠税人实施动态管理,对欠税数额较大者进行重点提醒,跟踪资金往来和还款计划执行情况。去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已清缴欠税2.4亿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