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既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大力气,把降低门槛、降压减负的措施落实到位,又要在更新观念上下功夫,把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意识上到行动上自觉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为落实好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青岛市国税局在税收工作中全面推行诚信推定理念,提出一系列创新措施。
诚信推定理念,是税务机关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推定每个纳税人都是诚实守信的,通过对行政权力的自我限制和执法行为的自我约束,减轻纳税人在税收管理领域的负担,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行诚信推定理念,要求税务机关最大限度地依法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积极有序地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推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行诚信推定理念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为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提供了价值遵循。税务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就是要以更加优质的措施来服务纳税人,以更高的思想认识来构建征纳关系,充分维护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人权利得到真正的尊重。
推行诚信推定理念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在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一是要求通过尊重并保护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来增强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无论是出于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考虑,还是税法本身的内在要求,都必须尊重纳税人及其基本权利。这就要求首先在价值理念上要认定纳税人是诚实、可以信赖的、无过错的,直到有足够证据来推翻这一认定为止。从这个意义上讲,诚信推定的提出,是深刻的理念转变,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在要求,是依法行政的本质回归,是公平、正义的自然体现。
推行诚信推定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创新实践。诚信推定理念体现了征纳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与相互尊重的和谐关系,科学处理征纳双方矛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既有利于满足新时代背景下人民对尊重的需求,又有利于推动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的转变。推行诚信推定理念,符合税收事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当前,纳税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的增强为诚信推定理念的推行提供了重要基础与前提;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发展,使信息互通与共享更加便捷,为诚信理念的落实提供了可行性条件。诚信推定理念应用于行政审批、办税服务、执法管理、后续监控等诸多环节,贯穿于整个税收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创新实践,进一步完善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在税收实践中落实诚信推定理念,可以从六个方面再发力:一是再降门槛,便利新设市场主体。从“不设门槛”、降低市场准入角度,进一步取消前置性事项,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对新设市场主体予以充分信赖。二是再转理念,探索推行柔性行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协商、指引、劝诫等柔性手段实施非强制性、非权力作用性的行政活动,推动权力运作向复合、合作、包容、协商治理转变,构筑平等、尊重、合作、信赖的新型征纳关系。三是再简程序,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简办税资料,提供纳税申报集成便利,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四是再优管理,推进信用增值应用。实行动态纳税信用管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在税务机关内部对管理对象进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引导纳税遵从,让诚信纳税人享受更为优质的服务。五是再循规则,支持推动开放共赢。服务经济全球化及“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加大外向型企业扶持力度,促进跨境交易发展,支持和推动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六是再强监控,提升后续管理质量。推进征管方式转变,形成以大数据为依托,实名办税、分类分级、信用积分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