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注水缴纳环保税吗

2019年08月16日 版次:07        作者:刘伟

油田开采企业由于其工艺的特殊性,其环保税的核算申报与传统的生产加工企业略有不同,尤其是采油水回注的应税水污染物应如何核算,实操中存在较大难度。

油田在开发、开采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性废水,如果直接排放,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因此,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法规要求,这些废水均应进行处理,再进行排放。如果这部分废水处理后向环境直接排放,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保税。

油田开采企业污水处理排放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废水回注就是被广泛使用的一种。各油田的开采位置不同,油田地层的渗透率也有很大差异,对于回注水的要求也不一样。实务中,采油排水的去向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回注地下,一部分是直接排放到地表环境中。

对于回注地下的部分,采油污水分离回注是安全生产和现阶段生产工艺必须的技术措施,情况较为特殊,且油水分离排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实操层面,如果纳税人没有主动就这部分污水进行申报,税务机关一般暂时不会对污水处理达标后回注的行为征收环保税。但要注意的是,暂时不征收,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不是涉税行为。如企业未按规定对回注的油水分离排水进行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被环保部门处罚了,税务机关将按照环保部门传递的处罚信息征收环保税。

如果纳税人直接将油水分离排水排向地表环境的,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行为,按照《环保税法》的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环保税。其核算缴纳方式,一般来说,与其他工业企业基本一致,纳税人应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作者:中翰税务首席环保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