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全球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并在12个月内向新加坡客户出售价值超过10万新加坡元(1美元约合1.35新加坡元)数字服务的海外供应商,均须登记注册并缴纳货物及劳务税(GST)。
新加坡此次扩大GST的征收范围,致使一系列数字服务受到了影响,包括从移动平台下载的电子书和应用程序、办公套餐软件、音乐媒体和在线游戏、云存储和网络托管等电子数据管理等。据新加坡税务局官方数据显示,已经有超过100家此类服务提供商按照当地海外供应商登记制度进行了登记注册,这意味着他们的数字服务业务已经从1月1日起正式缴纳GST。
新加坡税务局表示,目前该税不适用于网上购物,并指出,对于已经通过空运或邮寄方式进口到新加坡并且价值超过400新加坡元的商品,已经征收过GST。不过,政府也曾表示将继续对这些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制度进行审查,然后再决定何去何从。
据了解,在2018年2月的预算报告中,新加坡首次公布了对进口数字服务征税的计划,将对企业对企业和企业对消费者(包括营销、会计、IT服务、应用程序、在线软件订阅费、视频和音乐流媒体)的服务征收GST。此类服务的供应商如果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机构,就不必再重复缴纳该税。
谈到此次扩大GST的征收范围,高德纳公司(Gartner)的研究主管艾德琳·李表示,为了确保合规,企业将面临更高的运营成本,毋庸置疑这将抑制新加坡数字服务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