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进2020·怎么看,怎么干

2020年01月15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单晓宇

70年光辉“税”月

回望是为了更好地出发。纪念70年光辉“税”月,矢志不渝,志存高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专家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的发展历程波澜壮阔,新中国的税收制度也承载着不同历史时期所赋予的艰巨使命,经历了深刻的变化。对新中国税收历史进程的回顾和经验的总结,不仅能够加深对过去70年新中国发展道路的理解,并且,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回顾历史有助于在新时代更好地深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税收定位不断探索的70年。改革开放后,中国不断推进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制度建设,税收作用得到更恰当的发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以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代税收制度逐步确立。可以说,税收一直在国家治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税收职能不断演进的70年。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税收职能备受关注,由政府收支及其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影响逐步拓展至国家治理层面。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突破了既有理论圭臬,为认识税收在现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新的契机。在税收的确立、征管以及使用过程中,促进政府与社会成员的有效互动和社会成员意愿表达机制的完善,提高公共部门的负责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培养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税收道德素养,推进国家治理的负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是现代税收的重要职能。

税制改革不断深化的70年。70年税收发展历程,是税收越来越受到重视、对税收的认识越来越趋于理性、不断追求高水平现代化税收制度体系进步的过程。从《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分税制和工商税制改革、取消农业税、企业所得税内外税制统一到营改增全面完成等,税制改革见证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演进,反映了税收落实党的发展理念的实践,体现了税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努力。

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2019年减税降费,是有温度、能感知、实质性的减税降费。

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成为这一年来的税收工作主题。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面落地,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2019年12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2020新年贺词指出,一年来,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

专家学者认为,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重要内容。本轮减税降费从税基式的减税转向税率式的减税,并与税制改革有机结合,政策效果十分明显。更重要的是,减税降费有效、有力地改善了社会预期,为“六稳”工作提供了具有韧性和活力的基础支撑。

对于一些将中美减税进行简单对比的声音,有专家学者提出,减税降费一般是在经济下行调整时提出,所以短期来看,减税降费主要起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隐性作用。长期来看,当经济由下行转向增长后,减税降费转向促进经济加快增长的显性作用。从动态和长期分析,中国现行减税降费可为经济长期、持续增长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降成本”专题调研报告认为,在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下,多数企业税负明显下降。上海财经大学增值税减税政策效应季度分析报告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总体实现了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

专家学者认为,下一步,在企业发展高成本阶段已经到来的大背景下,降成本要从“主要靠减负”转向“主要靠创新”。减税降费和协调配套的税制改革,不仅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问题,也是税制结构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局的问题。减税政策调整的方向要与完善税制改革融为一体。形成创新友好型的税收制度是税收改革的重大任务,“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的税制框架应是未来税改的目标。通过税收制度的完善、征管能力的提高,微观主体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稳定发展预期。

减税政策要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融为一体。减税降费政策要继续与完善财税体制结合起来,稳定地方预期,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税收法定再提速

落实税收法定的步伐更加快速有力,税收法定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

2019年,落实税收法定的步伐更加快速有力。在2019年最后两个月时间里,作为重要税种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均迈出实质性立法步伐,出台了征求意见稿,也引发了学界、实务界和社会上的大量关注。

专家学者认为,增值税是中国税收收入占比最大的税种,其税制优化对整个税法体系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加快增值税立法,跳出了等待税制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后再立法的一般思路。立法让税制更加稳定,但不等于让税制僵化,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等一些尚未完成的改革任务,将在立法后继续推进。制定一部高质量的增值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增值税立法应从现代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出发,按照法治理念完善增值税相关法律制度,实现组织财政收入、稳定及增长与保护纳税人权利之间的最优平衡。应做好法律体系顶层设计,将增值税制度体系合理配置在不同层级的法律体系中,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如欧盟的《增值税指令》,在将成熟制度写入法条的同时,要为将来推进改革预留灵活性空间。

专家学者认为,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中国消费税制度建设了积累了大量改革经验,已具备立法的成熟条件。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保持现行消费税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在纳税环节、计税依据、抵扣处理、纳税期限等方面有所优化,体现了坚持“稳”的同时“进”的一面,对于推动税收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中,有三处对国务院的立法授权,是明显不同于其他税种立法的突出特点,也是最受关注的一点。有专家学者认为,对国务院的授权,是在坚持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基础上,寻找法律的确定性与立法灵活性的平衡点。

创新我们的研究

深深扎根于社会变革的实践,持续创新,把学问做在祖国大地上。

2019年,我们探访过多所高校,领略了许多学者思想探索之路上的风景。

专家学者认为,税收研究要与时代同行。学术的生命力在创新,创新是学术发展的灵魂。学术创新与时代是分不开的,一切创新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是思考和研究当时、当地经济社会问题的成果。如何创新税收理论研究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值得深思。有专家学者提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税收中心问题是质量问题、结构问题和公平效率可持续发展问题,而非之前的数量问题、总量问题和增长问题。税收研究工作者应转换思维方式,立足新时代,用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理念、思想、站位从事学术研究。立足于“用”,出有用的、能用、管用的研究成果。

财税理论工作者和财政学专业的教育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为新时代的财政改革与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与智慧。有专家学者提出,为了完成这个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财税理论工作者至少肩负两方面的责任。第一个责任是为国家的财政治理能力建设,为财税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西方的财税理论建立在西方国家实践基础上,难以解释中国的财税实践,更不用说为中国的财税政策提供科学可信的理论依据。因此,有必要在财税基础理论领域,立足于中国的实践,针对中国的需要构建科学的、具有解释力和预测力的财税理论,为中国国家治理提供理论支撑。第二个责任是为国家“软实力”的增强贡献智慧。向全世界讲好中国的故事,是“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理论界有责任构建自己的范式,讲好中国自己的财税故事。让全球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感受这个故事的感召力,相信这个故事对全球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模板,这就是财税理论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也是未来奋斗的方向。

数字经济税收治理

未来已来,世界应携手面对数字经济化给税收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19年,经济数字化的蓬勃发展,给税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经济数字化给国际税收规则带来的挑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一直致力于寻求达成更加简化、便于操作的融合方案。2019年6月9日在日本福冈召开的20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工作计划——旨在制定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共识解决方案》获得通过。按照这一计划,2019年6月~2019年底是方案起草和评估的关键时段,2020年将形成最终方案。

专家学者认为,中国有必要对OECD起草方案的进展密切跟踪和深入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未来,中国将既是经济数字化市场大国又是输出大国,在审视相关方案时,应注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使其既能解决现阶段征税问题,又有应对未来发展的空间。

专家学者认为,在讨论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政策时,不能从零开始,而是应基于此前普遍被接受的原则,例如公平原则,既适用于传统税收,也适用于数字经济。专家学者呼吁,世界联起手来,缔造一个多边主义的数字经济税收治理方案。国家之间要合作,税务局与纳税人之间也要合作。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才能利于长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新技术的发展也会带来税收工作的优化。例如,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收集、存储、分析数据,更好地管理信息流和政策决策的流程。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将更具针对性、更加智能化。

5G的税务应用

“天涯若比邻”的5G时代,税收的发展让人充满期待。

2019年,被称为5G商用元年。5G应用在税务领域充满想象空间,将给税收管理和服务带来全方位变革。

有专家学者说,“天涯若比邻”的时代将真正来临,税收管理和服务的空间距离不再重要。有了5G技术的支撑,在虚拟空间仍然可以提供和现实一样“有温度”的税务服务,“线上线下”的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小。在预期的未来场景中,现实的、物理的办税服务厅可能变为虚拟,甚至是全国统一的虚拟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足不出户可以完成各种税收相关业务,税务人员可以在办公室身临其境地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征纳双方在革命性的新场景下对税务问题进行互动。5G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将打造出一个智慧灵动的税务“大脑”。这一点对于面对上亿纳税人、百万亿规模经济体的中国税务管理部门而言尤其重要。

有专家学者说,万物互联,机器人会成为税务管理的有力辅助力量,甚至成为某些特殊情况下税收服务的主力。可以想象,未来纳税人面对的税务人员或许就是一个机器人。

专家学者认为,要看到5G技术革新背后的深刻变化,它不仅仅是一项通信技术层面的变革,而是引发从连接、存储、计算、应用各个环节,从硬件到软件各个层面的链式反应,从商业领域到公共领域产品和服务的波及式变革。从目前来看,税务部门应紧跟5G技术最新发展,加紧应用研究,例如5G税务交互智能服务、可信自主机器人税务智能服务、分布式税务智能计算等。同时,在条件适当的5G城市探索试点,为在全国税务部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5G相关应用奠定基础。

让我们期待,不远的将来,借力最前沿科技,我们将拥有更完善的税收管理,更好的纳税服务。

提质增效的财税政策

分析2020年中国财政政策的走势,必须把积极财政政策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更好地结合起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2020年积极财政政策作出的新部署是:大力提质增效。围绕这一关键词,2020年的税收工作如何发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说,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要求。分析2020年中国财政政策的走势,必须把积极财政政策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更好地结合起来。

对于全社会都十分关心的2020年减税降费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的表述。高培勇说,这意味着,2020年要延续2019年减税降费成果,持续2019年减税降费效应,并且未来几年还将持续。另外,考虑到2019年多项减税降费政策并非在1月1日实施,比如增值税降低税率4月1日实施,企业社保费率下调5月1日实施,会有翘尾因素,可以预期,2020年减税降费的规模会大于2019年。

高培勇认为,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经过多年的艰苦探索,一个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匹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大体确立。减税降费的操作要与这个制度体系衔接,在它所规定的环境中实施。可以认为,2019年减税降费是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的集中体现;也可以预期,2020年,减税降费将循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取得巩固和更大的拓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如果选择2019年的税收工作关键词,那么他的选择是——“高强度的减税”。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不仅起到了稳预期、调结构的作用,而且一系列与税制改革相结合的减税措施的推出,使税收更加公平。例如,个人所得税改革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负担,起到了调节社会分配的作用。

2020年,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白景明认为有两个关键词:一为“协同发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同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财政、货币、产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也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白景明说,财政收支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反过来经济社会各方面也对财政形成影响,例如减税和产业政策、关税和贸易政策等关系十分密切。新的一年,要加强税收的调控作用,与其他政策协同发力,更好发挥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二为“长期稳定”。减税降费是一项长期的制度性安排。2020年的税收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继续推进税收法定,将税制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