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了解到,该局配齐配强扶贫工作力量,近期帮助锦州市义县张家堡镇张家堡村、鲁家屯村和榆树屯村三个贫困村提前脱贫。至此,该局定点帮扶的四个贫困村已全部实现脱贫。
据介绍,辽宁省税务局组织扶贫驻村工作队,深入调研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了多个重点项目,引进外部资金1100多万元,实施民生工程23个,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20余万元。
其中,辽宁省税务局帮助贫困村引入服装加工企业,投资建设600余平方米厂房,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近40个;充分利用当地花生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花生油产销项目,鼓励村民以土地、村部等形式入股,解决30人就业,村集体每年可分红10万元;针对帮扶村河道清淤和水污染等问题,该局沟通协调省水利厅联合进行污染治理;出资80余万元,通过修路、打井、造梯田、建方塘等方式对500余亩荒山进行改造,成立合作社种植果树专业化产销,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发展模式。该局驻村工作队还针对村镇财政困难的实际,发挥专业特长,多方协调,妥善解决华润风电项目税收事宜,每年为镇里增加财政收入136万元,极大缓解了当地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