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权责明晰,建设征管制度体系;突出优质快捷,建设纳税服务体系;突出科学效能,建设专业化管理体系;突出扎口统筹,建设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突出支撑保障,建设税收信息化体系;突出规范高效,建设征管组织体系
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也是新税务承担的具体责任。税务部门要紧密结合已经部署的改革任务,精心组织,聚焦关键,有序实施,在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担起更大的责任,贡献更大的力量。
突出权责明晰,建设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征管制度体系。在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实现权责清单与新税务机构职能有机衔接的基础上,调整税收征管制度,建立税收政策、征管制度与信息系统间的联动调整制度,推动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一体化运作;以修订税收征管法为契机,推进建立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前提,由申报纳税、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等主要环节构成,与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
突出优质快捷,建设以办税便利化为重点的纳税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移动办、预约办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多元化办税和多渠道缴纳税费,加强微信等缴纳税费方式技术支撑,实现“电子税务局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清理涉税证明事项,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精简税费资料报送,简化表单项目填报,简化纳税人迁移手续,优化税务注销流程。
突出科学效能,建设以分类分级为基础的专业化管理体系。按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一般税源分区域(行业)管理、零散税费社会化管理”的思路,对税源进行合理分类与管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缴费人,可采取“银行划缴+网上报缴+委托代征+办税厅报缴”的方式办理。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采取“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方式,实现由依托扣缴义务人间接“管户”向直接面向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纳税人的“管户+管人+管事”转变。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原则,梳理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事项,实现基层税源管理的团队管理,实现“固定管户”向“团队管事”转变。
突出扎口统筹,建设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依托全国大数据和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实行税务总局和省、市、县级税务机关数据应用和风险管理四级联动,坚持风险统一分析、任务统一发布、应对统一规范、工作统一反馈、绩效统一考评,切实加强税收风险扎口管理与工作统筹。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采取人机结合方式,重点对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准确率、风险任务按期完成率、风险管理税收贡献率等指标进行跟踪督导与质量考核,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质效。
突出支撑保障,建设以数据增值应用为核心的税收信息化体系。统筹各省乃至全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优化调整征管信息系统,加快整合原国税地税核心征管系统,做到数据库“两库并一库”、管户“两户变一户”、流程“两套变一套”、角色“两个变一个”,实现机构合并后信息系统的统一规范、有力支撑,打造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注重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无缝对接金税三期系统,提供“一局式”“一户式”信息归集功能,推进电子印章、电子影像系统与无纸化办税,提升办税智能化水平。
突出规范高效,建设以实体化为特征的征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发挥好省、市级税务机关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的应对能力,用好用活现有征管资源,提升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以及复杂业务事项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