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之年。天津市税务系统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提升税收治理六大能力为关键点,以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着力点,统筹做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努力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推进天津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牢牢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办法,推动管党治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坚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组织税费收入双发力,积极促进“六稳”和高质量发展。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减税降费是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六稳”工作的关键之举,要实而更实、细而更细地抓紧抓好。要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多获得感。要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做好收入研判,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证。认真分析解决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做好部署推动、督促检查、诉求响应、优化服务等工作。要持续加强分析核算和防风险工作,加强落实优惠政策与经济运行的协同分析。继续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察检查、纪检监督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统筹推进优执法强监管,切实提升税收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注重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分析,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分析监管。要健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制发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规范风险管理流程。
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要优化便民措施,落实“一制三化”改革要求,推动年内各项措施落地。要提升服务质效,落实税收征管操作和纳税服务两个规范。升级优化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公共平台,完善电子税务局,优化网上办税缴费程序。2020年底前,在所有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等服务窗口和平台,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要切实提升纳税满意度,针对以往抽查中的短板弱项,逐项分析,及早行动。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纳税服务投诉多渠道接收、统一平台处理和全程监控督办;升级“银税互动”线上服务平台,推动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税务“黑名单”制度,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系统,实行信用积分差异化管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