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卫兴 通讯员石国松 张洞石)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获悉,截至5月底,湖北已为受疫情影响的20133户企业办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12.09亿元。其中,9057户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减免6.29亿元,11076户纳税人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5.8亿元。
今年3月,湖北省政府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湖北省税务局坚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原则,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迅速制定落实房土两税减免操作办法,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据湖北省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负责人介绍,除将受疫情影响停产停业、受疫情影响十分重大的困难行业、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免租金的单位和个人等三类情形纳入减免范围外,武汉市因受疫情影响最严重,单独将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用房、被征用企业房产等一并纳入减免范围;宜昌市则对第一季度所有房土两税纳税人给予“全行业、全减免”;随州市对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给予两个季度房土两税困难性减免;荆州、孝感两地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享受半年的房土两税困难性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