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现纳税申报“五合一”

2020年07月17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王礼颖 通讯员嵇方

本报讯(记者王礼颖 通讯员嵇方)今年7月1日起,上海在全国率先推行多税种综合申报。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税种综合申报,即五张申报表合并为一张,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据统计,7月推行综合申报以来,全市已有33.8万户企业享受该项办税便利,涉及税额76亿元。

“这可解决了我们办税中的一个大难题!以前这些税种都需要分头申报,申报期也不一样,总害怕漏报错报,现在好了,一张表通通搞定!”上海欧堡利亚园林景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利高兴地说。

“‘五合一’综合申报,并非简单的报表合并,而是对这五个税种在纳税期限、申报流程、填写要素等方面重新梳理整合。”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反复研究,税务部门统一了五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将原先按月、按半年等不同期限改为按季度申报。

“以前,各税种申报日期不一样,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申报一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5月和11月申报、印花税按月申报,综合申报以后都统一为按季申报,管理起来更加简单,可以降低公司税务管理成本。”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盛殊说,“实行综合申报后,公司每季度约有25万元的印花税可以到下一季度申报期再申报缴纳,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在设计综合申报表时,上海税务部门还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往期各税种的申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炼出10个高频关键字段。现在,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的税种综合申报模块,只需填报几个关键字即可,操作十分便利。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税务合伙人陈琳对此表示赞赏:“五税合并申报,还统一了征期,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申报次数,又能减轻企业的申报负担和现金流负担,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上海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