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文创企业“快享”税收优惠

2020年09月14日 版次:07        作者:冯广友 丁原 本报记者 徐云翔

“1524.6万元的退费,为企业省下了一笔不小的支出。我们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中去,不断推出云直播、短视频等新业务。”南京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女士高兴地说。

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根据规定,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将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及退费政策,通过数字化税企智能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送达相关企业,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快享。同时,不断优化办税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经初步测算,公司上半年能节省税费7万多元。我们将把这笔资金全部投入复工复产中,尽可能挽回疫情造成的损失。”南京天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夏鲸说。

“我们是小微企业,一直享受到很多税费优惠政策。近日收到的3.5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退费,又为我们经营增添了信心。”江苏风火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女士说,“如今这些减税、退费,都不用我们自己操作,税务局直接就把钱退到了公司账户上,特别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