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是南宋著名文学家洪迈所写的读书笔记,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共五笔74卷,1220则。甫一出版问世便为当时朝野所重,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而本书令笔者感兴趣之处,是书中记载了与“浙江税务”有关的许多故事。
谏言故事印证税收重要性
在《容斋随笔》续四笔卷十四的第二则《王居正封驳》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绍兴五、六年间,王居正为给事中,时王继先方以医进,中旨以其婿添监浙江税务,录黄过门下,居正封还。”
这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呢?原来在南宋绍兴五、六年间,宋高宗要把“浙江税务”的官职任命给御医王继先的女婿,作为对王继先治好自己疾病的赏赐。而当时在内阁门下省任“给事中”的王居正行使“驳正政令、授官之失当”的职责,认为该任命不恰当,将圣旨驳回中书省,不予通过执行。高宗为此很生气,招来宰相严斥,说:你们都可以给治好病的大夫以酬谢,为什么我就不能酬谢一下御医呢?让王居正自己起草一份通过任命的诏书,他就不再下旨了。
宰相急忙向王居正传达了宋高宗的旨意,但王居正坚决不从,并求见皇帝。时高宗怒气未消,王居正不惧厉色,平静地呈奏说,宫中御医治病是行使其应有职责,已经有了足够的薪酬,皇帝代表的是朝廷,和外面臣僚请大夫看病给予酬谢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如果用官职来作为酬谢赏赐给御医,就等于是给国家增添一个官员,劝皇上不要轻易开启这个先例。宋高宗听后觉得有理,当天就收回了成命。时任朝廷大臣张九成听说了这件事后,由此非常敬重王居正,担心正史中记录得不细,特意记下了这个故事。原书这样写道:“居正之直谅有守,高宗之听言纳谏,史录中恐不备载,故敬书之。”
宋代在经济部门配置专职经济官员“监当官”,监临诸场、院、库、务、局等税收、库藏、杂作、专卖等事务,由文臣选人、武臣三班使臣差充,也有京朝官责降充监当官者, 是一支布满全国各地的财、税官队伍。由这则笔记可以看出,宋朝省级税务官员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监当官是很重要的一个岗位。宋代在各路(省)设发运使,作为中央派出的赋税管理机构。浙江是当时南宋都城临安所在省份,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重要性尤为突出。据史书记载,南宋宣和元年(1119年),户部统计上供钱物,浙江(时称两浙路)为4435788贯匹两,为诸路之首;在元代,浙江(时属江浙行省)年纳粮为4494783石,也为各行省之最。王居正敢于直谏,一方面是其正直刚强的性格使然,另一方面源于税务官员的重要性,他认为不能随意将税务官职给一个非相关的人。
源于“监当官”的庞大体系,许多我们熟悉的宋朝名人都做过税务官员,梅尧臣曾监湖州商税,包拯曾监和州商税,苏辙也做过筠州监盐酒税官(该经历在《容斋四笔》第四卷《栾城和张安道诗》有相关记载)。这些资料均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税务官员在宋代政府设置中的重要性,大量的税务官员成长为朝廷的骨干力量。此外,占国家财税收入70%以上比重的非农业税,都要依靠监当官系统组织征收,监当官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某种意义上说,宋代发达的商品经济,一定程度上是由“监当官”体系积极推动的。
洪迈笔下的青苗法
浙江作为江南赋税重地,在中国赋税制度发展历程中,是重要的萌发地和实践地,诸如宋代的青苗法、明朝的一条鞭法等重大税制改革事件,均有浙江先行先试和积极参与的身影,其中青苗法是王安石在浙江创立并成功试点后向全国推广。在《容斋四笔》卷第四《王荆公上书并诗》中,洪迈对王安石推行青苗法表达了不同看法,其中写到“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民无贫富,两税之外,皆重出息十二”,认为该法导致百姓生活出现了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吕惠卿复作手实之法,民遂大病”。
庆历七年(1047年)五月,王安石被任命为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他在鄞县任上的3年(1047年~1050年)期间,发现农民在春天时急于耕种而手头没有钱粮,只好向富户去借,借款利息很高(一般为四分利),到秋天还息后,再除掉上交朝廷的赋税,农民的收入基本所剩无几,有一些百姓遇到天灾人祸,无法偿还借款,因此卖儿鬻女、倾家荡产。
王安石经过思考,制定青苗法,重视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谋求财政收入的增加,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主张“摧抑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青苗法具体政策及实施方式主要是:春天庄稼刚出青苗之时,凡是急需钱粮的农户,可向本地官员提出申请,由本地官员验明该户所耕种田地的实际情况、评估其偿还能力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县主管官吏批准。等秋天粮食收获后,再归还本钱和利息(利息为二分利),使其免受高利贷的盘剥,同时也增加了官府收入。青苗法在鄞县试点实施,“贷谷于民,立息以偿”,取得了理想的成效;待在全国推广后,青苗法给宋朝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富国”“强兵”,并且有利于农民,减轻经济负担,推动恢复、扩大农业生产。
记载与传承
《容斋随笔》的内容源于宋代及以前的一些史实、政治经济制度、典章典故,也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进行了评论和综述,其中,税收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洪迈也对税收主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评论,成为其随笔的重要方面。经统计,在《容斋随笔》14万多字的内容中,有40则谈到了税收相关话题,涉税关键词出现59次,主要集中在《容斋三笔》和《容斋四笔》中,分别有13则和10则笔记。此外,还有专则记载税收主题,例如在《容斋随笔》卷第一中《牛米》和《容斋三笔》卷第四中的《国家府库》《朱梁轻赋》等专题,都记录了税收总收入和施行税收政策的效果。
《容斋随笔》所记的涉税内容涵盖面也非常广,或溯征税方式之渊源,厘赋税制度之变迁;或以税收职能作用为切角,慨王朝更替之动荡;或叹税收负担之沉重,哀天下民生之多艰;或述减税政策之效应,赞轻赋薄敛之安民。比如《张全义治洛》讲述了唐代洛阳经历黄巢之乱后,将领张全义施行“无重刑、无租税”的治理之策,吸引因战乱逃亡的百姓纷纷回归,务农植桑、安居乐业的历史故事。在《次山谢表》中,记录了唐朝官员元次山担任道州刺史时所作的《舂陵行》《谢上表》等文,提到“今四方兵革未宁,赋敛未息,百姓流亡转甚,官吏侵刻日多”,用悲伤恳切的文字描述苛捐杂税和官府欺压造成百姓破产败落、流离失所的悲惨情景,反映百姓穷困、官吏层层盘剥的社会现象。随笔有8则谈到宋代及以前朝代的税收政策及其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其中4则涉及减免税政策。在《朱梁轻赋》中记载了朱梁主张减轻赋税的观点,对比梁朝前后时期内两种截然不同的税收政策对国家造成的深刻影响;实行“薄其租赋”的税收政策时,“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实行“厚敛奉上”的税收政策时,“民产虽竭,军食尚亏,不四三年,以致颠陨”,通过历史事实论证减免税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浙江富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南宋更成为国家的政治中心,洪迈在《容斋随笔》中对涉及“浙江税务”故事的记载,传承了税收历史文化资源。而浙江税务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对税收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扬,如深度参与中国财税博物馆创建,收集各类财税历史相关文物和文献资料近万件,充分诠释中国财税历史、展示财税事业成就;对国内发现的唯一一座位于浙江省天台县的“税务庙”进行保护与开发,深入研究建庙历史和命名渊源,挖掘和宣传其背后体现的税企和谐税收关系;建成浙江税务“税·越”文化展厅,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浙江税收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